2025-06-10 15:58:23 1次
股票投资收益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股息红利需按持股时间差异化征税:持股1个月内税率20%,1个月至1年减半按10%,超过1年免征。印花税按成交金额0.1%单边征收(卖出时缴纳)。基金投资收益中,股票型基金分红按股息红利政策执行,债券型基金利息收入按20%税率计税,赎回价差收益暂不征税。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统一按20%税率计税。
这一政策体系基于中国现行税法对资本利得与投资所得的差异化处理。财政部2023年24号公告明确创投企业选择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时,个人合伙人所得税适用20%比例税率。对于二级市场交易,财税〔2025〕1号文件延续了个人股票转让所得免税政策,但强化了股息红利的差别化征税:短期投机性持股(1个月内)需全额纳税,中长期投资则享受递进式优惠。税务实践中,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会在分红或赎回时自动完成代扣代缴。需注意的是,2025年新规增设了股息红利1万元的年度累计免征额,且通过融资融券等杠杆工具获得的收益可能被认定为"偶然所得"并加征滞纳金。这些政策既体现了鼓励长期投资的价值导向,也通过税收杠杆抑制短线投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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