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0 16:08:14 1次
黄金采选企业主要涉及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具体而言:增值税方面,销售黄金矿砂及非标准黄金免征增值税,标准黄金销售通过交易所可享即征即退;资源税按原矿或选矿销售额的2%-6%从价计征,各省税率差异较大;企业所得税统一按25%税率征收,但符合条件企业可享优惠。此外还需缴纳环保税、房产税等附加税费。
这一税收框架源于国家对黄金产业的特殊政策安排。2002年财税142号文首次明确黄金矿砂及非标准黄金免征增值税,以鼓励黄金生产;标准黄金通过交易所交易可享即征即退政策,既规范交易又减轻税负。资源税方面,2020年实施的《资源税法》将金矿税率定为2%-6%,但主要产金省如湖北等均执行6%上限税率,反映资源稀缺性价值。企业所得税作为普适性税种,对黄金企业无特殊豁免,但高新技术企业可享15%优惠税率。值得注意的是,黄金出口不退税政策延续至今,与国内消费税仅针对首饰的设定共同构成抑制黄金外流的税收屏障。2024年数据显示,高税负已对黄金消费产生抑制作用,行业呼吁结构性减税,但采选环节税制短期内难有重大调整。黄金采选税制设计平衡了资源保护、产业调控与财政收入多重目标,企业需结合属地政策精准核算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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