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0 16:00:43 3次
董事长作为企业高管,其工资收入按照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式为:年度工资总额减去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如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后,根据超额累进税率表分档计税。2025年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7档,最高税率为45%。若董事长同时领取董事费,需区分是否在公司任职:若任职则董事费并入工资计税;若未任职则按劳务报酬单独计税,适用20%-40%的加成税率。
这一计算方式的法律依据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现行规定,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其中董事长工资属于典型的工资薪金所得。2025年个税起征点仍维持6万元/年(即5000元/月),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所提高:子女教育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标准提升至每月2000元/孩,赡养老人扣除标准提高至每月3000元(独生子女)或1500元/人(非独生子女)。对于年收入超过96万元的部分适用45%的最高税率,体现了高收入高税负的原则。若董事长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时需按"行权日市价-行权价"的差额并入工资计税;若获得股息分红,则根据持股时间差异适用不同政策:持股超1年免税,1个月至1年减半按10%征收,1个月内按20%全额征收。这些税收政策的制定既考虑了收入调节功能,也兼顾了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需求。税务机关要求企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董事长本人也需在次年3-6月完成个税汇算清缴,确保税款准确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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