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3 03:25:07 1次
金朝的本质上是一种国家信用货币,具有强制流通的财政属性,同时兼具辅币功能。作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官方体系之一,金代以"交钞"为核心,包含大钞(贯为单位)和小钞(文为单位)两类,其性质可从货币功能与发行目的双重维度界定:既是缓解"铜荒"的临时替代品,又是朝廷调控经济的重要工具。
金代的性质首先体现在其诞生的历史背景中。贞元二年(1154年),金廷因铜矿匮乏及铜钱外流严重,被迫发行交钞作为主币,其中小钞专用于小额交易,面额设定为一百至七百文五等。这种分层设计明确揭示了其辅币定位——当朝廷规定1贯以上交易禁用铜钱时,小钞便成为填补铜钱短缺的核心支付手段。从货币学角度看,这种强制分层流通政策使得并非完全意义上的主权货币,而是依附于铜钱体系的代用券,类似现代购物卡的过渡性功能。
更深层的性质则源于其财政属性。金朝交钞初期以"贵而易行"著称,因朝廷承诺兑现铜钱而维持信用。但承安二年(1197年)后,为应对战争开支与财政赤字,开始超额发行。史料记载,至金末时期,原本价值一贯的交钞竟需"百贯亦难购一旦米",这种恶性通胀直接暴露了其本质——朝廷将视为弥补国库亏空的工具,而非稳定经济的金融媒介。值得注意的是,金代始终未建立现代意义上的准备金制度,其价值完全依赖强制力维系,这与宋代交子初期由商户联合担保的信用模式形成鲜明对比。
从实物遗存也能佐证其特殊性质。现存"上京印造交钞库之印"背刻"贞佑二年五月日",印证了发行已纳入官僚体系运作。而贞祐年间(1213-1217)配合"贞祐通宝"铜钱发行的,更凸显其作为战时紧急货币的临时性特征。这种"财政优先于经济"的特性,最终导致随金朝灭亡(1234年)彻底崩盘,成为中国货币史上"滥发致废"的典型案例。
专业研究指出,金代的兴衰揭示了古代的普遍规律:当货币发行权与财政权混必然异化为掠夺民间财富的手段。现代货币理论将此类现象归纳为"财政货币化",而金代恰为此提供了最早的本土化样本。其双重性质——表面作为铜钱替代品的交易媒介,实质为朝廷敛财的财政工具,对元明两代政策产生深远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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