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9 16:51:58 0次
农产品的扣除率是指企业在购进农产品时,依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当前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主要扣除率为9%和10%。其中,9%适用于一般农产品购进,10%适用于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农产品增值税扣除率的设定体现了国家对农业产业的税收扶持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配套文件规定,农产品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其增值税政策具有特殊性。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但购买方仍可按9%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这种"免税不免扣"的机制有效减轻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负。对于深加工企业,若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如果汁、罐头等),可享受"9%+1%"的加计扣除政策,即在购进时按9%抵扣,生产领用时再加计1%,合计扣除率达10%。这一政策设计既保障了初级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税收优惠,又支持了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的发展。从票据类型看,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缴款书时,按票面税额抵扣;取得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专票、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时,则需按买价和扣除率计算抵扣。需要注意的是,自2019年4月1日起,原10%扣除率统一调整为9%,但对于深加工领用环节的加计扣除政策仍维持1%不变,这体现了税收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在实务操作中,纳税人需注意区分农产品用途,分别核算不同扣除率的进项税额,确保合规享受税收优惠。税务机关也通过电子税务局的数字化升级,简化了农产品进项抵扣的申报流程,企业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完成发票勾选和加计扣除申报。这些政策细节的优化,既落实了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又规范了农产品增值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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