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1 00:25:51 0次
花溪区望哨坡现为阳光街道下辖的社区级行政单位,不属于任何行政村管辖。该区域自1985年成立居委会以来,始终以城市社区形态存在,目前直接隶属于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
从行政区划演变来看,望哨坡的建制沿革具有典型城镇化特征。1980年代初期该区域因房地产开发形成居民区,1985年7月正式组建望哨坡居委会,当时仍属花溪镇管辖。2005年贵阳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撤销花溪镇设立三个街道,望哨坡划归新成立的贵筑街道。2012年贵阳推进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原贵筑街道等三个街道合并重组为五个大社区,望哨坡随之纳入阳光社区管辖范围。至2020年1月贵阳进一步优化基层治理体系,将大社区调整为标准街道建制,最终形成现今阳光街道望哨坡社区的格局。这种从"镇-街道-大社区-标准街道"的四阶段演变过程,清晰体现了该区域完全城镇化的行政轨迹。
现行行政区划代码体系更印证其城市社区属性。望哨坡社区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11(主城区),区划代码7中,前6位520111为花溪区级代码,002代表阳光街道,007为社区序列号。该编码规则完全符合《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对城市社区的编号标准。对比村级单位编码结构:行政村通常使用城乡分类代码210(主城区)或220(城乡结合区),且区划代码末位为村级序列号,这与望哨坡的编码体系存在本质差异。
实地调研数据显示,望哨坡社区辖区面积21.1万平方米,现有常住户3989户、常住人口4847人,人口密度达每平方公里2.3万人,远超国家统计局对城市社区的人口密度标准(每平方公里1500人以上)。辖区涵盖老城区、兰馨桂馥花园等商品住宅小区,以及花溪第二幼儿园、花溪一中等教育机构,城市基础设施完备度达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的要求。2025年春节期间的社区迎新活动中,书法春联创作、集体包饺子等典型城市社区文化活动,进一步佐证其城市社区的文化特征。
从法定机构设置看,"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望哨坡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机构名称、职能定位完全符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与村民委员会在组织形态、职责权限方面存在显著区别。该居委会注册地址为杨柳巷9号,法定代表人为阎丽,其办公场所位于城市建成区核心位置。辖区内的花溪农机管理站等驻区单位,也均为面向城市服务的机构建制。
综合行政区划沿革、编码体系、人口结构、基础设施和法律地位等多维度证据,可以明确判定:花溪区望哨坡是经民政部门正式批复设立的城市社区,不属于任何行政村管辖范围。该结论与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发布的《花溪区城乡用地分类图》标注一致,符合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对城乡分类管理的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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