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0 15:50:46 0次
沪港通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网络投票需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代为行使。具体流程为:香港结算需征集沪股通投资者对每项议案的意见,并按不同意见分类投票。若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表决要求,香港结算需额外提供持股比例低于5%的沪股通投资者投票数据。投票渠道包括上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未按要求操作的视为弃权。
这一机制的设计依据在于沪港通的特殊跨境属性。根据2025年修订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名义持有人制度能有效解决境外投资者直接参与A股公司治理的合规障碍。香港结算作为中介,既遵守内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要求,又符合香港市场惯例。数据层面,2024年港股通日均成交额达482亿港元,净流入8079亿港元创十年新高,显示跨境投资活跃度提升倒逼投票机制透明化。实际操作中,沪港通采用“分拆投票”技术,即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如赞成、反对、弃权)分别统计,确保每笔投票真实反映底层投资者意愿。该模式已覆盖恒生综合指数90%成分股公司,成为互联互通机制下股东权利行使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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