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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最新,合肥市养犬管理规定

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最新,合肥市养犬管理规定

但是在城市养犬必须办理狗证,应当按规定携带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犬类准养证或当地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犬类健康检查和免疫注射证明,须按规定到市公安部门办理犬类准养证,限制养犬区内个人饲养小型观赏犬

导读目录:
  • 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最新,合肥市养犬管理规定
  • 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
  • 合肥市考网约车驾驶证需要那些资料外地的暂住证需要吗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的决定
  • 2021年5月养狗新规不办狗证会有什么后果
  • 2021年养狗新规
  • 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及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本市限制养犬区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市限制养犬区为东市区、中市区、西市区、郊区二环路以内区域、大蜀山游览区、骆岗机场、开发区建成区。第四条 市公安部门是本市限制养犬工作的主管部门。市畜牧、工商、市容、卫生等部门应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工作。
    各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犬类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限制养犬区内每户只准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烈性犬、大型犬和小型观赏犬的分类,由市公安部门会同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告。第六条 限制养犬区内个人申请饲养小型观赏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独户居住。第七条 限制养犬区内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未经核准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第八条 限制养犬区内个人饲养小型观赏犬,科研单位饲养科研实验用犬,演出团体饲养表演道具用犬,重点防护单位饲养护卫犬,盲人饲养导盲犬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饲养助残犬,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到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犬类健康检查、免疫注射,凭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犬类免疫证》,到市公安部门登记,领取《犬类准养证》和犬牌。
    部队、公安等部门饲养的特种犬,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实行养犬年度审验注册制度。犬主凭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当年犬类健康检查和免疫注射证明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年度审验注册。第十条 经核准养犬的个人必须按规定缴纳登记费和年度审验注册费。收费标准由合肥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制订。
    第八条所列的单位和个人饲养的科研实验用犬、表演道具用犬、护卫犬、导盲犬和助残犬,免收登记费和年度审验注册费。第十一条 市公安部门收取的犬类登记费和年度审验注册费全额上交市财政,用于社会公益事业。限制养犬工作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拨付。第十二条 外来人员携小型观赏犬进入本市限制养犬区,应当按规定携带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犬类准养证或当地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犬类健康检查和免疫注射证明。进入本市暂住的,须按规定到市公安部门办理犬类准养证。
    外来人员不得携烈性犬、大型犬进入本市限制养犬区。第十三条 经登记注册的犬,因出售、赠予、更新、走失或死亡的,购犬人、受赠人、养犬人应当在30日内到公安部门办理过户、审验注册或注销手续。第十四条 禁止在限制养犬区内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第十五条 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定期到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等疫苗;
    (二)养犬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三)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和商场、饭店、浴池、体育场、歌舞厅等公共场所;
    (四)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携小型观赏犬出户时,犬须挂犬牌、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
    (六)负责立即清除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第十六条 开办为犬类服务的商店、医院(诊所)及犬类交易市场,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犬只交易必须持《犬类准养证》方可进入犬类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第十七条 犬只伤害他人时,养犬人或管理人应当立即将受害者送至当地卫生防疫站或医院进行诊治和防疫,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十八条 单位或个人发现饲养的犬只出现狂犬症状时,应当立即进行捕杀,并向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未按规定自行捕杀的,由公安部门强行捕杀。狂犬尸体必须到指定地点焚烧,所需费用由犬主承担。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对发现狂犬的区域进行疫情调查和疫区处理。第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在限制养犬区内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的,由公安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二)养烈性犬或大型犬,或者携带烈性犬、大型犬进入本市限制养犬区的,由公安部门没收其犬,并对犬主处以每条犬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经登记擅自饲养小型观赏犬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登记,拒不登记的没收其犬,并对犬主处以每条犬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外来人员携小型观赏犬进入本市限制养犬区,无犬类准养证或犬类健康检查和免疫注射证明的,由公安部门责令犬主携犬到本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犬类健康检查和免疫注射。进入本市暂住的,须按第八条规定到市公安部门登记,领取《犬类准养证》。拒不办理的,由公安部门没收其犬,并对犬主处以每条犬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逾期不进行犬类准养证年度注册审验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办理年度审验注册手续,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七)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对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犬类准养证件;对无人看管的犬只,由公安机关予以收容;
    (八)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对犬主和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分别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犬类准养证件;
    (九)携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粪便未及时清除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十)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擅自开办为养犬服务的专营商店、医院(诊所)、犬类交易市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合肥市考网约车驾驶证需要那些资料外地的暂住证需要吗

    各地有不同要求,有些地方限制本市户籍,有些地方要求非户籍地要有居住证,详细请查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网上搜不到就直接去所在地运输管理部门咨询)。
    例如:
    天津:
    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
    (三)取得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和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六)身体健康;
    (七)经指定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八)5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记录;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本市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近1年内体检报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拟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可通过网上审批平台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第十六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青岛: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五)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
    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
    (五)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同时提交本市居住证及其复印件。驾驶证,身份证,暂住证,照片,去当地的交通运输管理局办理空山不见人,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的决定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本市限制养犬区为市区二环路以内区域、大蜀山游览区、骆岗机场、开发区建成区。”二、删除第九条。三、删除第十条。四、删除第十一条。五、删除第十九条第五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2021年5月养狗新规不办狗证会有什么后果

    2021年5月份开始实施的新规众多,其中一项是关于养狗的新规定,对于爱犬人士来说可要阅读仔细了,狗狗虽然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如果没有管理好自己的狗狗也会对他人的身心健康构成威胁,所以从五月份开始养狗需要办理狗证,外出需要栓绳,如果违反规定有什么处罚。

    一、2021年5月养狗新规
    2021年5月1日让养狗,只是5月1日起遛狗不拴绳违法,因为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其中有一项就明确规定,携带宠物狗外出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目的是防止狗狗伤人和疫病传播。
    1.遛狗不拴绳,现在已经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了,而是一个明确的违法行为。大家一定要转变观念。拿起法律武器,与违法养犬的行为进行斗争。
    2.以往各地虽然有养犬管理条例,但遛狗不栓绳的性质只是违规养犬。而现在有了新版的《动物防疫法》,遛狗不栓绳的行为已经属于违法养犬了。
    5月1日起遛狗不拴绳违法,说明养犬的政策将收紧。遇违法养狗,应该积极进行举报,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不办狗证会有什么后果?
    不办狗证的狗不受法律保护,且部分地区会进行行政处罚,狗证是用于证明狗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现如今很多城市不准养烈性犬,狗肩过高也不准养,所以以前专门有群打狗队,现在要是养条宠物狗那得办狗证,就是带去检查身体,一年办一次,在有些地方(飞机,火车)带宠物上去必须出示狗证。
    1.办狗证的流程:
    (1)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填写《养犬申请表》,报市、县(市)公安局审核批准。
    (2)携犬至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免疫证》。
    (3)到办理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2.办狗证的条件:
    (1)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符合本条例第九条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的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办狗证所需的材料:
    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明;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犬只照片两张。
    总的来说,2021年5月1日让养狗,只是5月1日起养狗要牵绳,同时要办理狗证,因为不办狗证的狗不受法律保护。

    2021年养狗新规

    2021年养狗新规如下: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信息是关于《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最新,合肥市养犬管理规定》的内容,更多宠物知识敬请关注:酷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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