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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牧羊犬作文500字,我最爱的牧羊犬五年级作文

我家的牧羊犬作文500字,我最爱的牧羊犬五年级作文

导读目录:
  • 作文 我的宠物500字
  • 写物的作文
  • 描写动物的作文
  • 写小狗的作文五百字
  • 作文 我的宠物500字

    我的宠物狗
    黑龙江省绥化市第四中学 一年十班 陈奎元

    我有一只狗宝宝,它是只纯种的德国牧羊犬。是叔叔前不久送给我的。
    它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如果睡在雪地里,恐怕三天也找不到。它尖尖的耳朵,小巧玲珑,警惕地向上竖着;黑黑的眼睛,锃亮发光。那灵敏的嗅觉无以伦比,呈“V’’的血盆的口使人望而生畏,锋利的犬牙更使它如虎添翼。它健壮的四肢支撑着强壮的身躯。见它如此勇猛,我给它起名为“白虎”。
    “白虎”虽然看上去有些吓人,可实际却非如此。记得叔叔刚把它送给我时,它一张开大嘴,我不禁吃了一惊:好锋利的牙齿啊!不知它乱咬还是不乱咬。但过了几天,它对我不陌生了,开始绕着我走,每天去夜市时,我都牵着它,惹得许多好奇者议论纷纷,有些小朋友也跟着“白虎”走,“白虎”却温和地走在前面为我开路,并不咬人。我这才知道它性情是这么温和。
    “白虎”和我混熟之后,便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每天上学,它都要和我一起去。没办法,我只好一次又一次地把它赶回家;每天放学,它便早早地跑出来迎接我,见我回来,它便竖起前爪伸着舌头,摇着尾巴“站”在楼下等我。每当这时,我便梳理着它的白毛,与它一起回家。
    我这可爱的“白虎”个头不大,却要吃许多东西。每天晚上,妈妈都要额外再弄几块肉给它吃,而白虎此时就津津有味地享受起了那香喷喷的烤肉。但为了不养出一条肥胖狗,它还要多吃些蔬菜。每天的营养餐,都由我来定。
    唉,我这可爱的宠物狗啊!真是我的好伙伴。

    本文来自: 梦想作文网() 详细出处参考:http:///?id=5725

    写物的作文

    “沙拉!”又是一片落叶!
    我走在乡间小道上,两排行道树依然站在路旁,但树叶已不再那么翠绿,树干也不再那么挺拔。树枝上挂着几片摇摇欲坠的黄叶。它们本应光荣“退休”,但他们却不舍得离开这哺育它们多年的树。终于,它们落下来了,慢慢地它飘了下来。
    它们飘到了公路上:
    红叶、黄叶为小道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红黄相间的地毯。我踩上了这条地毯。听!落叶儿与我的鞋轻轻地摩挲,唱起了歌儿:“沙沙沙,沙沙沙……”闭上眼,我感受到了,感受到了那一片片跳跃的落叶,一个个跳跃的音符。睁开眼,我捡起一片落叶,看,那火红的色彩,那数不清的纹理!一阵秋风徐徐吹过,落叶如蝶舞般优雅地再一次落在了这片土地上,那秋日里最赤热的温度留在了我的手心上,感受着手心那秋天的“温度”,看着眼前这无尽的黄金道,我发觉,我的心里满是感动。
    它飘到了小河上:
    湖波上,
    荡着红叶一片,
    如一叶扁舟,
    上面坐着秋天。
    对,就像沙白说得那样,落叶飘到了小河上,湛蓝的天,天上的云,全都倒映在这清澈得不能再清澈的河面上,白蓝相间的“天”上飘着几片红叶,那又是一番景象:一片片红叶如一张张红色的翅膀,在“空中”飞翔,那上面坐着的是谁呢?当然是秋姑娘,“咯咯咯……”的笑声从秋姑娘们的嘴中传出,传入了我的心里。一滴河水跳上了红叶,小水珠突然害了羞,脸红了起来。慢慢地,慢慢地,越来越多的“小精灵”跳进了红叶,红叶就这么载着那些“小精灵”缓缓地向前流淌,有这么多小水珠陪它玩,它可开心了呢!欣赏着一碧如洗的天空,看着河面上的一片片红叶,我发觉这片片落叶写满了秋天的诗意。
    它飘到了田野上:
    一片片金黄的稻浪,翻滚着。稻穗高兴地低头欣赏自己的果实。火红的落叶在一片金黄的稻浪中显得那么耀眼。火的红,金的黄,给秋天添了一份热烈。阵阵秋风吹过,落叶在稻田中舞蹈,秋风为它伴奏,稻浪为它歌唱,望着舞蹈着的红叶,我发觉,这片片秋叶是最美的舞蹈演员。
    它落在了大地上:
    春日勤生绿叶,夏日献出浓阴,秋日“零落成泥”。在这秋风萧瑟的日子里,它在大自然万物留恋的目光中飘向大地,慢慢地,慢慢地,它想起了幼儿时那纯洁的绿,青年时那茂盛的绿,想起了那因自己而美丽的大地,想起那碧蓝的天,湛蓝的水,那新鲜的空气。风吹着草飘动,鸟儿叫得更凄凉了。唯有这片片向大地挥手告别的落叶,它没有因即将结束生命而哭泣,而是因可以滋润一方土地而露出欣慰的笑容,他们静静的躺在大地上,笑着笑着,看着这片落叶,我内疚了,我有这样至死也不忘献上最后一份力的精神吗?我有这样无私奉献的品质吗?我感受到了我的心在颤动,为这秋日里令人敬佩的落叶而颤动!
    一片落叶,又是一片落叶……

    描写动物的作文

    小公鸡

    我很喜欢我家的那只喔喔叫的小公鸡。它的头上长着像火把一样的冠子。背上的羽毛像穿着深红闪亮的外衣。腹部的羽毛像套了件金黄色的衬衫。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和一张尖尖的嘴,再配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五颜六色的大尾巴,显得既美丽又威武。
    小公鸡早上起来就站在坪台上“喔喔”地使劲叫,催人们快快起床。
    平时,小公鸡还是捉虫子的能手呢!尽管有些小虫十分机敏,但只要它动一下,就逃不过小公鸡的眼睛。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条小虫子刚刚从树下的草丛中爬出来散步,就让小公鸡发现了。只见小公鸡飞快地跑到树下,用它那尖利细长的嘴巴,一下子就把小虫子捉住了,就这样一条条小虫子都成了小公鸡的美餐。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见小公鸡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扒食吃,就连忙放下书包,抓了一把米撒在地上让它吃。小公鸡正吃得欢,不知谁家的一只大公鸡过来和小公鸡抢米吃。这下可把小公鸡惹火了,就扑过去和那只大公鸡打起架来。大公鸡猛地扑过来了,小公鸡沉着应战,身子一缩,躲过了大公鸡的一招。然后,它立刻转到大公鸡的后边,冷不防地向上一蹿,蹦到大公鸡的背上对着它的冠子猛啄,啄得大公鸡的冠子直流血。大公鸡疼得逃跑了。小公鸡胜利了,它昂头挺胸。瞧,一副得意神气的样子,真讨人喜欢。
    我格外喜欢这只美丽、可爱的小公鸡。

    小白猪
    我家养了两头小白猪。它们全身雪白,一对大耳朵像两把有力的扇子,忽上忽下不停地扇动;鼻子长长的,一对圆圆的鼻孔,像两个小山洞;鼻子下面藏着个大嘴巴,不仔细看,真不会发现鼻子下面还有张嘴;鼻子上面有一双让人捉摸不透的小眼睛,满脸的皱纹,实在不怎么好看。
    农忙时,妈妈下地干活,让我在家喂它们。我把猪圈门打开,把调好的食料放在猪圈门口,馋嘴的小猪鼻子尖极了,香味早被它们嗅到了,还没等我把猪食倒在食盆里,它们就一拥而上,把满满的一盆猪食给拱洒了。猪食溅到我脸上、裤腿儿上、褂子上,气得我顺手拿起棍子想揍它们。可刚举起棍子,它们就“嗷嗷”地叫起来,似乎在向我求饶。看着它们那可怜的样子,我又不忍心让棍子落下去了。
    小白猪渐渐长大了,更暴露出了它们的本性--贪吃、贪睡。每当妈妈喂它们时,它们便狼吞虎咽,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还不停地发出哼哼声。吃饱了,就挺着滚圆的大肚子,用脚把土扒到身子底下,倒头就呼呼地睡起来。
    小猪刚来我家时总惹人生气。或许是因为环境陌生的缘故,它们一次又一次勇敢地翻越猪圈往外跑,可是大门插得死死的,怎么也不能超越第二道防线跑出去。过了一两天,它们也就老实了,找个水窝,用嘴拱啊拱,然后躺在里面,还不停地弄得泥水飞溅,当然小白猪也就变成小泥猪了。家中的人不管它们在院子里如何折腾,只要它们不往外跑,就谢天谢地了。
    有时候,它们又让人哭笑不得。一天上午,爸爸要垫猪圈,就把它俩赶到院子里。它俩刚从猪圈里出来,就满院子撒欢儿,吓得几只母鸡满院惊飞,“咯咯”地叫。再看它俩,什么也不顾,好像终于得到自由似的,又好像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会儿到炭堆里去乱拱,弄得灰头灰脸的,一会儿又拱拱小树、弄弄花草。一上午,整个院子被折腾得不成样子。可能是折腾累了吧,晌午,它们好不容易趴在暖和的地方呼呼睡起了大觉。
    我家的小白猪虽然贪吃贪睡又淘气,但我仍然十分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蚂蚁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小松鼠

    今天,我高高兴兴地回家看见两只可爱的小松鼠。他们那玲珑的小面孔镶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和三角形的小耳朵。他俩全身黑黑的,,但有几条白色花纹。他俩一个叫奇奇,一个叫菁菁。

    小松鼠吃饭时很有趣,他们总是上半身坐着,把食物拿在手中,送近嘴中。吃玉米时,他们可是手脚并用把玉米粒拿下来一粒一粒慢慢吃,还只吃肉不吃皮。并且他们这吃一点那吃一点,真是猴子搬包谷的写照。小松鼠睡觉时就更有趣了,他们一个像小狗一样躺着一个像小刺猬一样卷着。你走过去只要发出一点声音他们便会立即醒来。“他们警惕性真高!”我总是这样对妈妈说。妈妈总是回答说“因为大自然是一个适者生存的地方。小松鼠如果不提高警惕那就会被吃掉的。”“那小松鼠不是不能睡好觉?真是好可怜!”妈妈总是淡淡一笑。

    不久以后,因为我的失误菁菁悄悄的跑了。只留下了奇奇。他每天都蹲在那儿吃得也非常少,就呆呆的等在那儿。“真希望菁菁能回来!”“你知道为什么菁菁会跑?”妈妈笑着问我。“因为我的大意。”“错了,是因为菁菁需要自由,想要自由。”

    几天过后,我轻轻拉开笼门。奇奇逗留了一会儿就跑了。妈妈走过来看着我,我笑着说:“奇奇也需要自由。”

    写小狗的作文五百字

    我有一条狗,想起来就心酸
    我家养的第一只狗是只花狗,具体长什么样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每天我跟着妈妈伴着夕阳收工回家的时候,它总是在回家路上的一个拐角上静静地等着我们,那是它的势力范围的最外围,我们刚在拐角上一露头,便撒着欢冲我们跑过来,尾巴摇得不亦乐乎,冲上来先舔舔我的手,再在身前身后跑上两圈,便高高兴兴翘着尾巴跑在前面为我们开路,仿佛象个有了依靠的孩子般骄傲而又兴奋。可是突然有一天,它却突然不见了,我妈说是被人打死卖掉了,小时候的我却固执地一直不肯相信,总认为是它躲在我家地基下面的一个洞里,好几次都在洞口朝里望,呼唤它,结果可想而知,至今我仍然不明白我为什么会那么确信是那个洞吞掉了它。

    花狗失踪几个月后,隔壁邻居家养了只黑狗,由于刚捉来的小狗对陌生环境比较不习惯,精神紧张,一有风吹草动就叫个不停,经常把人在半夜吵醒,邻居家的人大概也是心气比较浮躁的,一个不顺心便打它出气,经常能听到小狗的惨叫连连,并且连饭也不怎么给它吃饱。我们由于怕麻烦,对它的境遇无能为力,便只能在它串院过来玩的时候,加倍对它好一点,留点碎骨头剩饭给它,我和老弟更是与它打成一片,白天我们小伙伴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它跟我们形影不离,不过,一到晚上,它却总是要回到它的那个家里,怎么留也留不住,虽然如此,它的境遇却没有丝毫改变。渐渐地,黑狗长大长壮了,足有我那时候的大半人高,威风凛凛,叫声也浑厚结实,不再象以前的奶声奶气,硕大的狗头,尖利的犬齿,无一不令对手胆寒。那个时候,我和老弟在小伙伴当中都是无人敢欺负。不过,由于它长得这么壮实,也导致了它以后的惨死。当我们小的时候,各家的生活条件并不太好,黑狗由于身大胃大饭量大,经常吃不饱,有时实在忍饿不住,便去偷人家的鸡子充饥,终于有一次被发现了,于是所有丢失小鸡的罪责都降落在它头上,邻居家被责骂和白眼弄得焦头烂额,恼差成怒,便活活地把它打死了。那时候我在托儿所里,回家后听着妈妈诉说着它的死亡,知道它在虽然被打得哀哀嚎叫,却始终既不回口也不逃走,只是缩在墙角里,直到被活活打死为止。我大哭一场,问老妈死狗在哪,她说大概是卖给收狗肉的人了。我长大以后想,大概是它当时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又出于对主人的忠心,只好甘愿死亡。我相信它当时除了痛苦外,还感受到了悲哀和解脱。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家都没再养狗,只养猫。这只黑狗影响我一直喜欢那种冷冷地、有骨气的大狗,不屈服,也不逃避。以后看了杰克。伦敦的小说中描写的爱斯基摩狗,以及他以一只有四分之三狼血统的狗(我都不知道应该称其为狼狗还是狗狼,呵呵。。说笑)的一生为内容的小说,都让我欣赏、艳羡不已。

    直到我家搬出山里几年后,我有一次在学校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它是只枣黑狗,仿佛就象冥冥中注定的,我蹲下身去看着它,它用圆溜溜的黑眼睛也看着我,呜呜地叫着,我轻轻抱起它,它摇晃着小尾巴,用舌头舔了舔我的手,仿佛我就和它达成了不为外人知的盟誓一般,我把它抱回了家。它在我家里倒是一直无病无灾,平平安安地长大了,不过它却让我失望不已。你看它身材瘦小,小心乖巧,一身小狗脾气,从无咬人心肠,见人就乱摇尾巴,那种迫不急待拍马屁的神情让我大为讨厌,跟以前的那只黑狗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真让我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感。有时候看着它谄的样子实在是恨不打一处来,才刚准备举起手揍它一下子,它马上乖觉地看出我神情不对,立马就呜呜乱叫,摇尾乞怜,仿佛就象前辈子挨打的教训太过深刻,我也只好顺其自然。这样不冷不热地过了几年,突然有一个深秋的早晨,我还赖在床上的时候,外面却传来噪杂的声音,依稀听见跟狗有关,便马上起床下楼,却见我家的黑狗已躺在地上,嘴里流出沾液,四肢僵硬,只剩呼吸和抽搐的劲了。忙乱中听人说大概是吃了捉狗人丢的毒药(所以现在市场上的狗肉最好不要吃,十之八九是用毒药毒死的,此是题外话,不表),急忙端来半盆洗衣粉水灌入它嘴里想催吐,却是灌多少流多少,始终灌不到胃里,我自知无救,沮丧地丢下脸盆,抱起它的头,它象我第一次抱起它一样无声地看着我,我仿佛又看到那悲哀地、没有任何杂质的眼神,没过多久,它便急速地抽搐了两下,死了,眼里那活力的光也渐渐地暗淡下去,直至消失,我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没想到,它这么谨小慎微,与人为善,却依然痛苦地死去了。我拿着把锹抱起它,在竹林里挖了个坑,把它放进去填上土踩平,一边心里发誓不再养狗,一边想,没过多久,这里大概又会是青草一片罢。

    到了我工作以后,邻居的亲戚家里有只狗,因为小孩子跟它玩耍时没轻没重,不小心咬破了孩子的手,结果也被狠揍了一顿(写到这我想,为什么狗总是被揍呢?),不过没舍得打死,就想把它送人,不过没想到咬人的狗名声臭,人家都不要,我老妈又大发善心,把它领回了家。我一看,怎么又是条小狗,心上已是三分不喜了,再过段日子细看,又是只毫无骨气只会摇尾的狗,更有八分不喜,等到再过段时间,才发现它原来不管长多大都是一副小狗脾气,热衷于咬拖鞋、藏骨头、扯袜子,丝毫没有一点点大狗应有的尊严和气派,把我的鞋子和袜子弄坏了好几双,心里更是十二分的不喜了。更加可笑复可怜的是,大概是被以前的主人家打得惨了,它一遇激动的事情,譬如说高兴呀、害怕呀什么的,就会尿失禁,以前有个小孩见皇帝是“惶惶然汗出如浆”禁不住汗,可它倒好,是“惶惶然尿禁不住”了。看它这么一副可鄙样,每每在它扯坏东西的时候想想也就算了。不过凭心来说,这条狗长得还是挺帅的,瘦小精干,两只耳朵直竖,鼻尖嘴长,毛色黄黑,就象只德国狼犬的缩小型,更兼两只眼睛上各有一块颜色比较淡的斑,就是俗称“四眼狗”,据说是蒙古狗的遗传特点,看来我家的狗的血统可是身兼中外的多国部队呀。本来呢这种狗我不喜欢,也不会去理它,这第四只狗就没啥好提的了,可世界上的事情有许多是同样的,历史也会重复发生,大概半年后,又是一个深秋的早晨,这只狗也吃了毒药(靠这个赚钱的人可真够缺德的),也是这么灌肥皂水、把它放得头低尾高让肚子里面的毒液流出来,好一阵忙乎,不过依然是口吐白沫四肢僵硬,时不时抽搐一下,父母和邻居们都认为没救了,纷纷去上班了,我也认为它死定了,准备放弃了,不过它还没死绝,不忍心让它一个人就这么死了,而且我们单位里的作息时间也执行得不太严,便陪在它身边抚摸着它,希望它死的时候能不觉得那么孤单,同时死马当作活马医地把它折腾来折腾去,让胃里的毒液流出来。这样子过了不知多久,忽然我觉得它的眼睛好象在动了,我起初以为是幻觉,可是又过了一段时间后,它的头终于也微微地动了一下,我欣喜若狂,忙压抑住兴奋的心情,更加起劲并且小心翼翼地按摩它的腹部,慢慢地,它对我抚摸它的手有反应了,又过了好久,终于,它终于艰难地把身子侧过来,俯卧在地上了,我知道它最痛苦的时刻已经过去了,我喜极而泣,在心里拼命狂叫,真有那种拯救生命的成功感、喜悦感和幸福感。我一看时间已经迟到很久了,便把它抱进家,放在荫凉地里,放上盆水,上班去了。这个一整天,我的心情都奇好无比。中午回家一看,见它虽然仍然恹恹地没有精神,可是却能晃晃悠悠地稍微走走了,然后拉了好几天的血便后,狗又渐渐地恢复了元气,照旧四处撒欢,照旧又咬鞋子扯袜子忙科不亦乐乎,不过我对这些都能容忍了,我救了它,我也偿还了上次在我手里死掉的黑狗的债了。又过了一年,这只笨狗好了伤疤忘了痛,又吃下了毒药(摇头,怎么这么多),不过现在它大概有抗药性了,难受了几天便自己好了,不知道它下次会不会吃一堑长一智,不过我想这种又笨又馋的狗是不会有这脑筋的,只是希望它的运气好点,它也吃了三次苦了。现在它仍然在我家安安逸逸地生活着,不过现在算来它也不是大狗而是老狗了,脾性也稳重了许多,希望它是我家里首只能寿终正寝的狗。

    班人马不过至今我仍然有点遗憾,家里养来养去都是些小里小气的狗,我心目中喜欢的大狗却从未养过,希望以后我老了的时候能养一只大狗,春天一起去山上踏春,夏天游泳的时候带着它一起戏水,秋天一起在金黄的落叶中散步,冬天坐在藤椅上边晒太阳边看书的时候,它能静静地趴在我的脚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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