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0 15:52:39 0次
现金红利税的计算主要依据持股期限实行差别化税率。持股1个月以内(含1个月)按20%税率征收;持股1个月至1年(含1年)按10%税率征收;持股超过1年则免征红利税。例如,若获得100元现金分红,持股2周需缴纳20元税款,持股半年需缴10元,持股2年则无需缴税。该税款通常由券商在卖出股票时代扣代缴,特殊情况下需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
这一税收政策源于2013年起实施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核心目的是通过税收杠杆引导投资者长期持股,减少市场短期投机行为。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文件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需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税,但为鼓励长期投资,对持股超1年的投资者给予免税优惠。实际操作中,持股天数的计算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即最早买入的股票优先视为卖出。例如2025年1月5日买入1000股,6月1日再买500股,若在6月10日卖出800股,则视为卖出1月5日买入的800股,持股时间为5个月零5天。值得注意的是,股权登记日是确定分红资格的关键时点,但持股期限计算需追溯至买入日。对于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股或参与港股通投资的特殊情形,税率适用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投资者关注具体交易规则。该政策实施以来,上市公司分红意愿显著提升,2024年A股现金分红总额创历史新高,反映出税收调控与市场建设的协同效应正在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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