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0 15:19:39 1次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需从法律体系、技术应用和监管协同三方面入手。首先要健全《证券法》《公司法》等基础性法律,细化披露准则并提升违法成本;其次要运用大数据和AI技术建立统一信息披露平台,实现数据实时校验;最后需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
这一方案的科学性体现在三个方面:法律层面的完善是国际通行做法。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强调信息披露制度应具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四大核心要素,这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方向高度吻合。技术赋能已成为提升披露效率的关键。沪深交易所2024年数据显示,采用智能校验系统后,年报披露错误率同比下降37%,且平均披露时效缩短至法定时限的82%。监管协同能有效弥补漏洞。澳大利亚2023年国债气候风险披露诉讼案证明,单一监管主体难以应对新型风险,必须建立财政、环保、金融等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体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农商银行环境信息披露实践表明,基层机构通过建立专项部门、优化数据治理流程,可将环境合规成本转化为发展资本。这为上市公司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完善信披机制不仅是合规要求,更是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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