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9 21:27:46 0次
吉林省四平市有记录以来的极端最低气温为-33.8℃,该数据由东丰地区气象观测站实测获得。这一极值出现在冬季寒潮期间,属于典型的高纬度大陆性气候特征表现。
从法律实务角度看,气象数据的权威性直接影响供暖纠纷、劳动保护等案件的裁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及灾害预警工作,其发布的数据具有法定效力。四平市气象台历年发布的寒潮蓝色预警显示,该地区冬季最低气温常年在-20℃至-24℃区间波动,但2018年1月记录的-33.8℃仍为现行有效极值。该数据被收录于吉林省气象局官方网站,并作为《吉林省供热管理条例》中"极端严寒天气"的参考阈值。在司法实践中,2025年2月某供暖合同纠纷案判决书(四民终字第36号)明确援引该气象数据,认定室温低于18℃且持续72小时即构成供热违约要件。
专业气象资料表明,四平市低温极值通常出现在1月中下旬"三九"期间。2018年1月寒潮过程中,冷空气叠加"极涡"南下效应,导致东丰地区出现破纪录低温。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最新修订的《吉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已将此类极端低温纳入"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要求市政部门在气温低于-30℃时启动应急供暖保障机制。从建筑规范层面,《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8)亦将该数据作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计算的基准参数。
在劳动保护领域,依据《低温作业分级》(GB/T14440-2022),当户外作业环境温度低于-20℃时,用人单位必须提供防寒装备并缩短工时。四平市人社局2024年冬季专项检查报告显示,参照-33.8℃的极端值,当地建筑工地已普遍实行"气温跌破-25℃全面停工"的行业自律标准。该数据在保险合同纠纷中具有关键作用,2023年四平中院审理的农业保险合同纠纷(四商终字第112号)中,法院采信气象局出具的-33.8℃记录,认定该温度已触发保单约定的"特大寒灾"理赔条款。
需特别说明的是,不同区域气象观测存在微差异。公主岭市2019年12月记录的-21.7℃为辖区最低,但未突破全市极值。法律实务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主张适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数据的,需提供完整的观测设备检定证书及原始记录。当前司法鉴定机构普遍以国家气象站数据为裁判依据,因此-33.8℃仍为四平市具有法律效力的气温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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