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9 17:38:20 0次
营业税纳税人应当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16年全面营改增后,营业税已并入增值税体系,原营业税应税项目现统一缴纳增值税,故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里程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3号公告,全面营改增后,原营业税纳税人需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并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选择对应编码开票。这一规定延续至今,2025年最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仍明确要求纳税人据实开具增值税发票。对于超出经营范围的临时业务,只要交易真实且不属于国家禁止销售的项目,同样应当开具增值税发票,但需注意留存合同、资金流水等业务真实性证明材料。当前推广的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票)已实现全国统一赋码,其法律效力与纸质发票等同,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平台完成项目信息维护和赋码操作。税务部门强调,发票内容必须与实际交易完全一致,不得虚开或篡改,否则将面临信用分扣减等处罚措施。无论是传统营业税项目还是新增业务,均需严格遵循增值税发票开具规范,确保税收征管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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