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9 17:00:22 1次
固定资产形成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由基本建设投资新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由更新改造投资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通过大修理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由其他资金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的价值构成及其形成方式在会计准则中有明确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其价值构成不仅包括直接发生的购置成本(如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还需分摊借款利息、外币折算差额等间接费用。不同来源的固定资产,其价值确认标准存在差异:购入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及相关费用确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建造过程中的全部支出为成本;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需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及附加费用计量。
会计准则第3号进一步细化了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强调需同时满足“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两项标准。实务中,固定资产形成过程需区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例如,大修理支出若延长资产使用寿命或提升性能,则可资本化为固定资产价值;反之则计入当期损益。2023年发布的《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国家标准整合了专用设备与通用设备门类,新增物资管理类别,为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了统一编码规则。
在税务处理方面,根据财税〔2018〕54号文,2018年至2027年期间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但会计上仍需按准则计提折旧,由此产生的税会差异需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逐年调整。例如某制造业企业2022年购入400万元设备,税务一次性扣除而会计分10年折旧,则首年需纳税调减390万元,后续年度每年调增40万元。融资租赁形成的固定资产需按租赁期开始日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使用权资产,典型案例显示,直租模式下设备公允价值550万元、年租金120万元的5年期租赁,需按6%利率折现后初始计量,留购价10万元需单独折现处理。
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涉及折旧方法选择(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减值测试以及资本化后续支出的判断。现行准则要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若使用寿命或经济利益实现方式不同,应分别确认为单项资产。2025年实施的分类标准将植物设施、生产设备、运输工具等7大类资产纳入管理体系,其中新能源车终端销量同比增长63.3%,反映政策对固定资产更新的促进作用。企业需通过资产信息卡关联“资产分类”与“会计科目”字段,实现会计核算与资产管理的双向控制,确保账实相符并防范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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