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9 16:28:33 0次
对价发行是指证券发行过程中,发行方与认购方通过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的一种市场化定价机制。其核心在于双方基于各自利益诉求,通过谈判达成权利义务平衡的价格安排,常见于股权分置改革、资产重组等场景。
对价发行的理论基础源于英美法系的"consideration"概念,即合同一方通过给付、提供劳务或放弃权利等方式换取对方的承诺。这一机制在中国资本市场实践中具有特殊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三方面:股权分置改革时期,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权,需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补偿其可能遭受的股价下跌损失。这种安排既体现了契约精神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也符合《合同法》中"不得显失公平"的基本要求。对价的形成需综合考虑多重因素,包括公司基本面、市场供求关系、行业前景等客观要素,这与证券发行定价的常规逻辑一脉相承。例如在IPO过程中,发行价的确定需要平衡发行人融资需求与投资者回报预期,而对价机制正是实现这种平衡的有效工具。从会计处理角度看,对价支付涉及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明确要求收入应以"已收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这为对价发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规范依据。实践中,典型的对价发行案例包括深圳农产品股份公司大股东作出的溢价收购承诺,这种安排既满足了法律对公平性的要求,也通过市场化协商机制实现了利益再平衡。值得注意的是,对价与单纯的价格补偿存在本质区别:前者强调交易双方基于合意的价值交换,后者则侧重单向的利益让渡。这种区别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设计中尤为重要,合理的对价安排能够有效协调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冲突,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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