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9 14:28:21 0次
泉州市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建税)的适用税率为7%。这一税率适用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情形,包括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及泉州开发区等区域。对于非市区、县城或镇的纳税人,税率为1%,但泉州市辖区内的主要行政区域均适用7%的税率。
泉州市城建税税率的确立依据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及地方财税政策。根据该法规定,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实行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或镇的为5%,其他地区为1%。泉州市作为福建省经济较发达的地级市,其核心城区(鲤城区、丰泽区等)被明确划定为“市区”范畴,因此适用最高档税率。从泉州市财政局公布的2024年预算执行数据可见,全市城建税收入达19.51亿元,虽同比下降2.1%,但仍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泉州市在2024年修订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将征收范围从原有的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扩展至洛江区、台商投资区,并调整了类区划分标准。这一调整虽未直接改变城建税税率,但通过扩大配套费征收范围,强化了城市建设资金的统筹能力。中央2024年提出的财税改革方向中,明确提及研究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合并为地方附加税,并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自主确定税率。尽管目前泉州仍执行国家统一税率标准,但未来可能根据地方实际需求调整。
从实际征收情况看,泉州市城建税的计算公式为:(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7%。例如,某企业当月缴纳增值税20万元、消费税10万元,则城建税为(20+10)×7%=2.1万元。这一计算方式与全国标准一致,但泉州市因其产业结构和经济规模,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源较为稳定,使得城建税收入对地方财政的支撑作用显著。例如,2024年全市消费税收入达114.6亿元,为城建税提供了扎实的计税基础。
泉州市城建税7%的税率既符合国家法律框架,又契合地方城市建设需求。其征收管理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特点,并通过配套政策的优化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未来若中央政策进一步放权,泉州可能结合区域发展实际,探索更灵活的税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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