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9 13:48:51 0次
根据现行税务政策,卷式发票在2025年仍可继续使用,但具体停用时间需以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告为准。
卷式发票作为传统纸质发票形式,其存废问题与我国电子发票推广进程密切相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电子化全覆盖。但截至目前(2025年6月),税务总局尚未出台强制废止卷式发票的正式文件。从实际执行层面看,目前卷式发票仍可在以下场景合法使用:一是部分小型商户因设备条件限制暂未完成税控系统升级;二是特定行业如停车场、加油站等因业务特殊性仍需使用卷式发票;三是过渡期内允许新旧发票形式并行使用。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新增了电子发票法律效力条款,但并未明文废止卷式发票。从地方实践看,北京、上海等地已率先在2024年底停止发放新的卷式发票,但存量发票仍可继续使用。建议企业关注两个关键节点:一是每月登录电子税务局查看最新公告;二是注意发票领用时的税务机关提示。对于仍在使用卷式发票的企业,需特别注意2025年12月31日这个潜在的时间节点,因为这是"十四五"税收信息化规划的收官之年。同时要确保开具的卷式发票符合防伪要求,发票代码第1位为"2"的卷式发票属于新版式样,其使用期限可能较旧版更长。从技术替代角度分析,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已完全具备替代卷式发票的功能优势,包括实时开具、自动验旧、永久保存等特性。因此即便政策允许继续使用,从企业效率角度也应尽快完成发票电子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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