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8 10:15:52 0次
葫芦岛市当前失业保险金标准分为两档: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1445元,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1530元。建昌县失业人员统一按1530元/月标准执行。该标准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较调整前分别提高了102元和108元。
这一标准的制定依据《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体现了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的联动机制。具体而言,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不含建昌县)从1343元/月调高至1445元/月,上限标准从1422元/月调高至1530元/月。调整后的标准分别对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和90%,这种比例设定既考虑了基本生活保障,也兼顾了基金可持续性。值得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与缴费年限挂钩,例如缴费满1年可领3个月,满2年可领6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申领条件包括: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线下窗口、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APP、辽事通APP等多渠道申领。对于临近退休的大龄失业人员,2025年新规允许其领取失业金至退休,并享受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葫芦岛市失业保险政策严格遵循省级统筹要求,通过统一参保范围、缴费比例和基数核定办法,确保制度公平性。建议失业人员及时关注政策动态,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以充分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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