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8 09:59:20 0次
在烟台地区,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总金额为11880元至10854元不等,具体标准根据所在区县划分为两档:芝罘区、福山区等12个区市为1980元/月,海阳市等3个县级市为1809元/月。
这一金额的确定依据烟台市现行失业保险政策标准。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与缴费年限及地区经济水平直接挂钩。从缴费年限看,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2年不足3年的,可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当前烟台执行的是2023年10月调整后的待遇标准,将全市划分为两个待遇区域:经济较发达的芝罘区、开发区等12个区市执行1980元/月的标准,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3个县级市执行1809元/月的标准。该标准较调整前分别提升了470元和429元,增幅达31%以上,体现了失业保险待遇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调整的原则。在发放方式上,失业金通过银行存折按月发放,每月25日到账,确保待遇领取的规范性和时效性。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失业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法定条件:缴费满1年、非自愿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若失业人员在领取期间重新就业,剩余未领取月数可保留至下次失业时合并计算,但累计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同步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附加待遇,这些福利进一步增强了失业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烟台市人社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受理申请,失业人员可通过"一手通"APP或各区公共就业服务大厅提交材料,通常1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审核。从政策趋势看,失业保险金标准建立定期调整机制,未来可能随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而动态上调,但具体调整幅度需以当地人社部门官方文件为准。建议失业人员及时关注"烟台人社"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政策解读,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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