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8 08:53:25 0次
云南省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中,农村低保省级指导标准为每人每年6400元,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35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中,二级照料护理补贴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集中供养二级标准为每人每月498元,分散供养二级标准为每人每月105元。
这一标准的确立基于云南省民政厅与财政厅联合发布的政策性文件,体现了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制度性保障。从历史数据来看,云南省低保标准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城市低保标准从2015年的400元提升至2024年的735元,年均增长率达7%;农村低保标准从2312元增至6400元,年均增幅12%,明显高于城市增幅,反映了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倾斜性保障。特困人员救助标准设置了三档差异化补贴,其中二级标准对应中度失能群体,其补贴金额介于一级与三级之间,形成合理的梯度保障体系。在具体实施层面,昆明市等地区已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而多数县市仍保持城乡差异,但农村标准折算后已达533元/月,与城市标准的差距逐步缩小。值得注意的是,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设定为956元/月,相当于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这一比例关系严格遵循了省级文件关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1.3倍"的硬性要求。资金发放方面,全省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实现按月精准发放,并配套短信告知机制,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从保障效果看,这些标准与云南省防止返贫监测标准有效衔接,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预计还将继续动态调整,以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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