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8 08:51:34 0次
乐山主城区居民自来水价格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第一阶梯每立方米2.30元(每月15立方米以内),第二阶梯3.45元(16-25立方米),第三阶梯6.90元(超过25立方米)。非居民用水统一价格为2.60元/立方米,另加污水处理费1.40元,合计4.00元/立方米。特殊行业如洗车、纯净水生产等执行更高价格标准。
这一价格体系源于2015年乐山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主城区居民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改革的通知》,其制定依据包括以下三方面:政策层面严格遵循四川省发改委2014年726号文件要求,通过成本监审和听证程序确立分类水价制度,将原有五类用水简化为居民、非居民和特种用水三类。经济层面考虑供水成本与资源稀缺性,乐山作为山地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及二次加压成本较平原地区高出30%-50%,这直接反映在第三阶梯6.9元的高价上。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1-2月乐山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居住类同比稳定在99.4,说明水价调整未对民生造成显著冲击。第三,保险行业特别关注的是,阶梯水价通过价格杠杆降低高峰用水量,使供水系统负荷波动减少约15%,间接降低了管网爆裂等基础设施风险,这对承保公共设施责任的保险公司具有积极意义。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10月第五水厂调整抄表周期时,曾对82天用水量统一按第一阶梯计价,这种临时政策柔性处理体现了公用事业风险管理的人性化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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