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3 14:36:07 1次
清朝的印主要分为御玺和官印两大类。御玺中最著名的是乾隆钦定的"清宫二十五宝玺",包括大清受命之宝、皇帝奉天之宝、天子之宝等,材质多为白玉、青玉、碧玉,象征皇权正统。官印则按等级分为宝、印、关防、图记、条记五种形制,材质从金、银到铜逐级递减,印钮雕饰也严格区分龙、麒麟、龟等纹样。
这一分类体系的确立源于清代完备的典章制度。乾隆十一年(1746年),皇帝依据《周易》"大衍天数二十有五"的理论,将交泰殿原存39方宝玺精简为25方,并亲自撰写《交泰殿宝谱》规定其用途。其中"大清受命之宝"以14.5厘米见方的白玉雕刻,专门用于宣示政权合法性;"皇帝之宝"则是最常用的青玉御玺,重大诏书均需钤盖。官印制度在《大清会典》中有详细记载:皇室用印称"宝",如皇后金宝重达550两赤金;一品至三品官员用银印,四品以下为铜印,印面尺寸从四寸八分到二寸一分依次递减。这种等级差异在顺治元年设立的礼部铸印局严格执行,每方官印需经吏部核议、内院撰文、工部备料等十二道工序方能铸造。
值得注意的是,清代印章艺术在实用功能外还具有极高审美价值。乾隆皇帝拥有超过千方私人印章,其田黄三联印镌刻"乾隆宸翰""乐天""惟精惟一",链环雕刻技艺堪称绝品。雍正"为君难"寿山石印、慈禧"大雅斋"瓷款专用印等,均融合了书法、雕刻与文学意境。这些印章现存于北京故宫博物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重要机构,成为研究清代政治制度与文化艺术的珍贵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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