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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狗撞摔致十级伤残,被车撞了鉴定为十级伤残是怎么赔偿

被狗撞摔致十级伤残,被车撞了鉴定为十级伤残是怎么赔偿

导读目录:
  • 被狗撞摔致十级伤残,被车撞了鉴定为十级伤残是怎么赔偿
  • 男子被狗撞倒致十级伤残狗主人赔12万元是怎么回事
  • 如何求偿劳动者工作中受伤致十级伤残
  • 流浪狗撞伤老人致10级伤残长期投喂者赔4万冤不冤
  • 60大爷被流浪狗撞倒十级伤残男子爱心救助却遭索赔这也要担责百度
  • 南通一男子遛狗不牵绳将路人撞倒后致对方10级伤残对此你怎么看百
  • 男子被狗撞倒致十级伤残狗主人赔12万元是怎么回事

    2016年5月某日晚9点,洪山区男子段某在南湖一绿道上与同事散步,边走边聊天。突然,一条白色的金毛犬从背后冲上来,将他撞倒在地,随后他发现自己的腿没法动弹。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经鉴定为伤残十级。

    今年2月14日,洪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狗主人胡某称,原告段某当时也带了狗,但没有使用牵引绳,其受伤与两条狗嬉闹不无关系,原告自身没有注意到安全防护。

    段某的同事邱某作为证人回忆,当时看到一只狗突然冲出来,撞到段某的腿,段某随即倒在地上,后扶都扶不起了,大家觉得伤得比较严重,赶紧报警并送医。

    昨日有记者获悉,洪山区法院审理此案,在法官的调解下,被告胡某赔偿段某12万元。

    如何求偿劳动者工作中受伤致十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当地政府规定相关标准。

    流浪狗撞伤老人致10级伤残长期投喂者赔4万冤不冤

    初次听闻这个事件,给人的第一反应是投喂者挺冤枉的,好心办坏事。但详细了解案件的始末后,其实投喂者并不冤。本来是是流浪狗,你长期投喂就差没有带回家本质上应该可以算得上是喂养关系了。法院的判决也是有理有据,公平公正的。

    一案件分析

    案件详情是贵州省一位老人因为从农贸市场买菜回来途中被一只流浪狗撞伤,经有关部门鉴定达到十级伤残,老人及家属要求该流浪狗的一位长期投喂者赔偿其费用,最后经双方多次协商调解,法院判决投喂者向撞伤老人赔偿4万。

    二对赔偿4万的判决,投喂者冤不冤?

    在流浪狗撞伤老人案件中,投喂者由于长期对流浪狗有投食行为,让流浪狗对其产生了很强的依赖心理,以至于多年流落至案件发生地附近 。所以投喂者的长期投食之举其实已经是一种室外圈养动物行为,而且狗本身在室外就是一种危险因素的存在,会增加周围居住人民群众受到伤害的概率。因此在案件中,投喂者向老人赔偿4万元,不冤。

    三在路边看到流浪狗,该不该喂?

    作为热心路人群众,在路边看到流浪狗难免会产生一定的怜悯同情心理,会忍不住向其投递食物,但需要明白,在向其投递食物之时,也应当承担其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于长期投递喂食者,更应如此。

    如果真是一位名副其实的爱狗人士,不忍心看到狗狗流落在外受到伤害,可以采取领养回家圈养,或者将其送到专门的流浪狗收容所由专业管理人员饲养。这样既满足了当事人的爱狗之心,同时也降低了周围群众的安全隐患。

    60大爷被流浪狗撞倒十级伤残男子爱心救助却遭索赔这也要担责百度

    大爷在大街上被流浪狗撞倒,送到医院身上多处骨折,被撞成10级伤残。 随后大爷家属向喂养流浪狗的人索赔7万,而男子称自己并非是狗的主人,只是爱心喂养拒绝赔偿。

    一、法院判赔

    被撞老人昝某某是贵州本地人,60多岁,身体本来十分硬朗。被狗撞倒后,身上多处骨折,在医院住了很长时间。随后昝某某得知流浪狗是当地万某某喂养的,遂向其索赔7万元赔偿。但是男子称自己只是爱心喂养,并非狗的主人,不应该承担责任。两人上了法院后,法院判万某某赔偿6万余元给昝某某。万某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万某某喂养流浪狗4年

    据当地居民称, 万某某喂养这条狗长达4年,并非普通喂养流浪狗。 而且因为他的喂养,导致这条狗长期在附近出现,因此才导致老人被撞倒。万某某的喂养和老人被撞倒存在直接关系,因此万某某应该赔偿。 最后法院判处万某某赔偿,支付被撞老人4万余元赔偿。 这次万某某没有提出上诉,当庭向老人支付了4万元的赔偿。

    可能起初这条狗确实不是万某某的,但是万某某喂养它4年,早已脱不了关系。而且正是因为万某某的喂养,这条狗才长期出现在附近,最后才导致老人被撞。平常养得好好的,出了事就称它是流浪狗,不愿担责任。若此案件不判万某某赔偿,那日后流浪狗伤人都是被害者自认倒霉吗。遛狗不牵绳都违法,养条流浪狗让它四处伤人就该主人承担责任。若果真的喜欢这条狗,就把它收养下来,牵绳照顾好。以爱心喂养为借口,让它精神抖擞,却不予约束,只是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南通一男子遛狗不牵绳将路人撞倒后致对方10级伤残对此你怎么看百

    我认为狗主人遛狗没有牵绳的做法非常不道德, 并且因为他没有牵绳导致他的狗扑倒了正在散步的张某,致其10级伤残, 而法院判狗主人赔偿张某11万元也是有理有据。 这件事情足以给广大爱狗人士惊醒,爱狗可以,但是请在公共场合将自己的够拴好。 特别是今年新出台的规定,希望大家都能够遵守

    遛狗不牵绳已入法

    在“遛狗必须牵绳”这个法规办法之前,遛狗应不应该牵绳就经常被大家所讨论。

    很多养狗人士都觉得, 自己养的爱狗非常温顺, 甚至听话到能够听得懂人话,这样温顺的狗狗只要你不对他凶,它是不会伤害人的。

    但是狗虽然可爱,毕竟也是动物。 一旦狗发了兽性,攻击人是它的本能。现实生活中,狗狗咬伤主人的情况也不在少数。

    而“遛狗牵绳”入法之后,多少人拍手叫好 。这样一来,即使是走在大街上遇到有人遛狗,只要牵着绳子, 对于旁人来说,就是多了几分安全感。

    狗主人赔偿张先生理所应当

    很多人都说,发生在南通的这起狗狗伤人事件是在2019年,并不适用于新颁发的“遛狗牵绳”的法规。

    但是我们要知道,任何事情都是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的。狗主人既然带着自己的大型爱犬在广场溜达, 人这么多的情况下,肯定是要对自己的狗做好监护,同时也要避免它伤人。

    然而,狗主人并没有看好自己的狗,更没有牵绳控制狗的行为,导致狗从张先生的身后将其扑倒,最终导致了张先生受伤。

    造成这一后果的起因, 是因为狗主人的对狗的监护没有到位,所以张先生向其索赔也是合情合理。 最终法院判决狗主人赔偿张先生11万元。

    本来一条狗绳就能解决的问题,最终却用了这么一大笔钱,实在有些不值得。

    遛狗牵绳是社会文明的一种体现

    社会上很多人都爱狗,家中也喜欢养狗,这无可厚非。但是狗毕竟不同于人类,在它对他人发起攻击的时候,你是不能用言语阻止它的。

    我曾经看到一位老者,遛狗不牵绳,过马路的时候狗狗突然跑了出去,导致了正在路上行驶的车辆相撞,而老人扬长而去。

    还有类似张先生被狗狗扑倒受伤的事件,都不在少数,甚至有人因为没有将狗狗牵绳,夺走了他人的生命。

    爱狗可取,但遛狗一定要牵绳,这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体现。

    结语

    也有很多人说张先生仅仅是受伤,私下要点赔偿就可以,没有必要将狗主人告上法庭。 我反倒觉得张先生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件事情是非常可取的。

    所以也提醒各位狗主人,你口中的温顺的狗狗,可能在下一秒就对其他人进行攻击与伤害,且不可以身犯险,一定要遛狗牵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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