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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生虐猫,南京高校虐猫

南京大学生虐猫,南京高校虐猫

导读目录:
  • 南京大学生虐猫,南京高校虐猫
  • 踩猫事件始末
  • 最好详细谈谈网络舆论与网络暴力的关系
  • 南京男子深夜殴打母猫致死,被监控为何这样做
  • 大学生虐猫勒索后说有精神病。这些大学生怎么了?
  • 虐猫事件怎么看?
  • 踩猫事件始末

    虐猫事件当事人公开检讨书

    详细描述了虐猫视频拍摄的全过程 近10个地方部门正在联合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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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在网上公开图片的人不是有良心的正义者。

    李跃军在自己的评论中坦言:为了微利,他的个性变得很低。我为太多的人感到难过,玷污了神圣、崇高和形象。我愿意接受组织和单位的任何处理,我愿意接受善良人民的正义谴责。
    但与此同时,李跃军也声称,第一个在网上公布图片的人并不是一个有良心的正义者。他解释说,每个卖电影的人都会经常遇到几个所谓的大学生,说他们没有经济来源,可以先发电影。一般来说,他们会送一两个给他们看,但这些人会得寸进尺。也许哪个卖家不符合他们的要求,他们会生气,在网上发布照片。没有这种心理倾向的人得不到电影和截图。
    据记者了解,猫扑网民碎玻璃渣最初在网上发布了虐猫视频。
    昨天,一位熟悉碎玻璃渣的猫扑网友回应说:这部电影不可能在网上偶然发现和下载,作为一个喜欢小动物的人,在收集动物视频的过程中偶然收集这个东西是合理的。从碎玻璃渣的帖子内容可以看出,他的愤怒来自内心。
    萝北县近10个部门参与了对虐猫事件的调查

    记者调查发现,李跃军的公开审查信最初是在萝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昨晚,该网站的工作人员郭先生说:李跃军的评论是9日凌晨1点送到我们的网站,然后我们发布了全文。据报道,李跃军的评论是由萝北县人民政府的相关人员送到政府网站的。
    据了解,虐猫视频中的关键人物被披露后,引起了萝北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萝北县人民政府立即派工作人员调查萝北县人民医院王某和萝北县广播电视局李跃军,找到曾经失踪的李跃军。李跃军在调查中写了这封评论。
    据报道,为了虐待猫,萝北县人民政府还召开了紧急会议,萝北县纪律检查、宣传、检察、法律、监督、公安、文化、林业、科学、信息等部门参加了会议,各部门报告了虐待猫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萝北县表示会给公众一个满意的解释

    昨日,萝北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紧急专题会议的主要内容。据说,根据之前的调查,可以确定虐猫事件的拍摄现场是萝北县名山沿江风景区。萝北县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工作人员参与了拍摄过程,其中一人主动承认了参与事件的事实。虽然参与者参与的原因、动机以及是否被其他组织诱惑和使用还有待进一步验证,但这件事发生在萝北,并有萝北人参与。县政府对此表示极大的愤慨、强烈的谴责和遗憾。
    考虑到参与者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道德,其行为与其职业非常不相称,双方(李跃军)所在单位从现在起立即停止工作,接受调查,等待进一步处理。鉴于其中一名可能参与事件的嫌疑人(罗北县人民医院王)不知道该去向,指示其单位和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尽快联系,主动返回单位,明确解释事件。”
    据了解,萝北县有关部门已多次到王家,劝家人主动联系王,希望她能尽快解释清楚。一旦王出现,有关部门也会要求他写一份审查材料,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据说,在本次会议上,萝北县人民政府还指示有关部门对猫虐待事件参与者的参与过程进行深入调查,尽快查明事实,按照党的纪律、政治纪律和法律进行严肃公正的处理,向社会、媒体和网民提供满意的解释。认真研究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法律权威部门寻求协助,为今后处理参与者提供事实和法律依据。
    然而,对于萝北县政府采取的公安等部门的联合调查行动,一些评论认为,中国没有禁止虐待动物的法律,因此虐待猫与道德和法律无关!警方无权调查虐待猫,用人单位暂停或撤销当事人的工作和职务也不合适。国家应当加强有关动物保护法,依法保护和制裁肆意杀害动物的人。
    看这些电影的人都是心理变态者
    摄影师详细介绍了制作过程

    去年夏天,我通过了QQ聊天加网友。对方自称是吉林省的,也很喜欢拍摄。之后,他告诉我,有一部电影很赚钱。这部电影不含任何色情成分,也不违法,但电影中的表演者很难找到。据他介绍,这部电影叫美女踩动物。我说我做不到。他说,你什么都不怕,一个不违法,两个不需要你付钱,三个不需要你控制,你只需要联系表演者,我把电影发给你,你可以卖钱。过了一段时间,朋友来找我吃饭,认识了电影里的表演者(虐猫女子王,记者注)。看到她,我突然想起了这件事。当我和她个人交谈时,她不愿意。她最担心的是她的形象在网上曝光。我把那个人的话告诉了她,说看这些电影的人都是心理变态者,不会让别人知道。
    过了一段时间,我说表演者基本同意了。那个人把时间定在9月的一个星期六中午,在客运站门前面。他告诉我他叫常龙。当他看到他时,他开着一辆灰色的黑色微型车。此人中等个,30多岁。当我上车时,我看到纸箱里装着动物和相机。然后我找到了表演者,去了拍摄地点。10月左右,他发了一部电影,汇了钱,让我继续帮他找表演者,打算长期合作。后来他又联系了我,说再拍一次,直到现在才联系(不可能再联系了)。
    收到电影后,我在网上留下了邮箱和QQ我通过买任何一部电影。QQ传给过去的,没有在网上贴图做广告。据所谓常龙说,他和crushworld(提供虐猫视频的网站,记者注)不是一回事。两个地方的片子剪到一起大概是其他卖家所为,事情的原委就是这样的。
    网络的力量使海底捞针成真
    虐猫事件当事人被发现

    2月28日,网友碎玻璃渣在网上发布了一组虐猫视频截图:一个时髦的女人用漂亮的高跟鞋踩着一只小猫,直到她的头爆了。这张照片很快引起了网友的愤怒,并在网上广泛转发。
    随后,愤怒的网民自发调查了虐待猫的地点和虐待猫女性的身份,并根据虐待猫视频上的网站标志在杭州找到了一家网络公司,但该公司表示,它只是一家网站域名注册公司,不知道虐待猫的视频事件。
    3月2日,一些网民高价奖励寻找虐猫女性。网上有几个版本的说法,虐猫女性来自杭州、湖北、黑河和国外。
    3月4日,互联网上出现了一条新线索:虐待猫的拍摄地点是黑龙江省萝北县名山镇名山岛公园。虐待猫的妇女是该县人民医院的护士王,摄影师是该县广播电视局的工作人员李。
    3月6日,有媒体记者前往黑龙江省萝北县寻找两名虐猫参与者,失败。
    3月8日,黑龙江省萝北县有关部门确认虐猫视频拍摄地点为县名山镇名山岛公园,并表示已调查事件参与者王、李跃军。
    3月9日,虐猫事件参与者李跃军在网上发表评论。

    最好详细谈谈网络舆论与网络暴力的关系

    比如网络舆论对司法的影响,网络上发言的特点,发言人群的大致情况(是专业的还是盲目的跟风的,还是更糟糕的编造)。网络舆论是否会影响公民(大家)对网络舆论信息的态度(是相信还是怀疑),比如对网络证人发言真实性的理解。

    我看到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 ——我见过网络舆论和网络暴力。 回答《青年记者》杂志问题 (杂志7月上半月刊发表)

    记者: 中国网民的积极言论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网络舆论以其快速、尖锐、互动的特点展示了其不可忽视的力量。这种力量不仅限于互联网,而且直接延伸和投射到现实生活中,直接影响公众舆论,影响我们的生活。以下是该杂志的记者 8个问题,请坦诚表达意见。

    严烈山:网络言论形成的舆论力量确实越来越强大,日益成为我们现实生活中不可忽视的力量。不久前,广东省委书记汪洋邀请了一批省内知名网友到省会进行对话;6月20日上午,胡锦涛总书记访问《人民日报》时,特意到《人民日报》强国论坛与网友在线交流。虽然这些领导人的行为主要是政治象征意义,但它也可以解释网络在我们生活中的影响。

    据我所知,市、省、区一级领导部门现在非常关注网上言论的趋势。与去年山西黑砖窑在网上闹得风起云涌,山西省相关领导还蒙在鼓里不同。今年,无论是中国红十字会对网民质疑的回应,还是四川、河南、陕西等地纪检监察部门对网民报告的救灾物资分配和采购问题的调查,都是一种良性互动,有效保持了官方和半官方组织的信誉,遏制了**现象的发生。

    一般来说,网络为促进中国三大文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去年有加速的趋势。但网络暴力(更常见的是网络暴力,一种暴力)也相当严重。这需要专题讨论。一般来说,我们的人通常缺乏表达空间,如基层自治、选民和代表之间的沟通,以及传统媒体上的表达权。现在有了互联网,他们非常活跃;既有表达,也有发泄,更不用说网上穿背心了。不想听别人的意见,看标题骂,骂,是缺乏教育和民主生活培训;传统理学家的合理杀人、野蛮的村民生活、多年的二元思维和仇恨教育、文化大革命暴力语言等思想文化根源。

    因此,网络舆论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一切都有利弊;网络公民也需要时间在自治中成长和发展。前景是乐观的。

    问题之一:2008年初“艳照门”事件,网络在人们眼里好像嗜血的“魔鬼”;风波未停,在3·在西藏砸抢事件、奥运火炬传递事件和汶川地震中,仅仅两个月后,互联网就成了人们眼中伸张正义、传递爱心的天使。

    网络还是那个网络,网民还是那些网民。为什么他们在几乎同时发生的事件中表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水平?我们应该如何看待网络的善恶双重品格?

    答:关于艳照门事件,没那么可怕。食物、颜色、性只是一场集体狂欢。人有双面具或多面具,也有窥视同类特别是异性的好奇心。这是人性的弱点,也就不足为奇了。关键是立法保护个人隐私。这些明星也应该自尊。不要靠打扮纯粹赚钱,拍这样的东西,让粉丝和消费者觉得货错板。

    至于在3·在我看来,网民们在西藏打砸抢、奥运火炬传递和汶川地震中的表现并没有那么高。说来话长。关于所谓“圣火”传递,请看杂文家、长期在省委宣传部担任过处级干部的宋志坚先生的文章《大灾之后说圣火》

    我同意他的观点,没必要那么在意,花那么多钱搞的基本上就是一面子工程,不值得。

    关于反“藏独”,爱国热情当然是好的,也向世人展示了中国人、华人反分裂的意志;但这里更多是中外沟通问题,不要轻言什么“反华”,四面树敌,搞得太暴烈不利于中国人形象,正是“藏独”分子所希望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以理服人,做好公关,不要增强别人受威胁的感觉,收获负面评价。还是要讲“有理有利有节”。至于抵制“家乐福”基本上就是闹剧,根本不顾事实,在自家院里拿一无辜的合资企业撒气,算什么“爱国”,丢中国人的脸。

    震灾中中国人民包括网民,特别是年轻人,表现了可贵的同情心和责任感,表现了我们民族的善良、慷慨美德,证明中国人素质并不比谁低。当然也有值得反思的东西,比如习惯了某种宣传报道模式,对批评、监督和反思性的报道民间舆论也不能容忍;动辄拿“爱国”或“反华”说事。还有违反有关法律自愿原则的“逼捐”,也谈不上伸张正义、传递爱心;倒像是对慈善“表演”的认同,某种程度上也有“仇富”情绪。

    之二.06年曾演变为一场道德讨伐的网络群体事件的“铜须事件”,让人们看到了网络舆论的巨大力量。这之后,“虐猫事件”、“史上最毒后妈事件”等,包括“人肉搜索”对“史上最牛的第三者”等社会道德违背者的曝光,让我们感觉仿佛生活在一个透明的时代。网民对维护社会道德异乎寻常的热情,使我们开始思考“网络暴力”的问题。“铜须事件”甚至引发海外媒体的关注,被认为是中国网民的“暴民现象”。据说这种现象在国外少见。

    其实,网络本没有暴力,网络的暴力来源于网络后面的人和人性。麦克卢汉说“媒介即人”,只有在网络时代这说法才更精准:“网络即人”——人的善的、恶的本性,人追求自我的本性与对集体的归属本性,人的自我自由表欲望与向社会展示的欲望,等等,都体现在网络上。 您能否从文化和人性的角度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同意您的叙述,您的叙述隐含了判断。开头概述对此已涉及,篇幅受限不能展开了。 之三.您认为是否有必要对网络舆论进行引导和规范?艳照门事件中,有网民声称对其事其人的控制过度了,损害了人权,损害了网民的知情权和传播权;在“铜须事件”、“虐猫事件”、“史上最毒后妈事件”中,人肉搜索将一些“违背社会道德者”的私人信息公之于众,网友主张的知情权究竟应该知道到什么程度?网民是否有权以道德讨伐的名义代行法律之责?“以键盘为武器”,以道德的名义侵犯他人的现实生活和个人隐私是不是一种暴力?

    有什么“铜须事件”、“虐猫事件”、“史上最毒后妈事件”,还有什么南京“烧狗”事件,青岛王千源事件,中青报6月18日报道《穿马甲的网络暴力》讲的重庆“Die豹”休学事件,层出无穷。什么“人肉搜索”就是文革中的批判、揭发、告密;下网针对生活中的人,基本上就是类似三K党的私刑。这不是一个网络规范引导的问题,是有法不依的问题。受害人处于“道德舆论”弱势,就像小偷或通奸者一样,但对他们用私刑的人是更严重的犯罪,执法机关应该站出来提起公诉。如果参与网络暴力侵犯人权的人受到了法律制裁,就可以以儆效尤,参与“扔石头”的人就会减少。

    4.全国人大、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等14个部门已推出60余部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为世界上该领域法律法规最多的国家,但是遇到艳照门这类突发事件,在法理阐释和治理措施上却依然显得局促、迟缓和困顿,这是为什么?难道网络舆论作为一种新兴的舆论形态,用传统的约制方式管理根本就不合适,需要它自身的发展,或者是需要它的网民们及背后的社会道德、伦理规范产生出约束的规则?

    同意。网络说到底不过是新工具,民主社会自治原则同样适用。按马克思的观点,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是人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最好办法。公民社会可以内生规范。其实市场经济取代计划不也是相信市场自我调节吗?当然什么东西都不能绝对化,都有局限,要有互补的力量。

    之五.以美国CNN为代表的部分西方主流媒体,在对我国西藏暴力事件的报道中因恶意歪曲事实遭到了我国网民的齐声谴责。随后,全球华人网民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声讨运动,从“反CNN”网站的建立到网民对每个歪曲报道的分析和整理,来自各方的努力使得互联网成为了检验新闻真伪善恶的“试金石”。互联网不仅成为了全世界网民沟通交流的平台,也使得中国理性的网络民意通过这个平台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强大力量。

    在汶川地震发生后不久,就有网友提议应暂停奥运圣火传递,建议电视台暂停播出娱乐节目,并建议国家设立哀悼日。这些建议与后来政府的决定十分吻合,可见网络民意对政府决策构成了积极的影响。由此,有观点认为,“网络暴民”的时代已经是明日黄花,而一个更有规则、有理性、更平和的“网络公民”时代正在走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彭波在2008年新媒体高峰论坛上也表示,对汶川地震的报道,标志着网络媒体正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媒体”。您是否认同这些判断?

    这里至少有两个判断。关于网络民意对政府决策的积极影响,我已讲过,有应当肯定的一面,说网络媒体正在成为“主流媒体”我也不反对。我这个写杂文写评论的人习惯于更多地谈问题,这就是所谓批判意识、忧患意识。我不同意把网民意见等同于民意。就算有两亿网民,他们也不是社会的主体。不算未成年人,网民也就中国人的1/10左右。其中年轻人更多。

    对这些年轻人高涨的民族主义情绪我持高度警惕的态度。比如,这次中日共同开发东海油气田的消息公布后,网民与官方的立场很不一致。至于“打台湾我捐一个月工资,打美国我捐一年的,打日本我愿意捐躯”这种叫嚣,完全是与“和平发展”的国策对着干。

    简单地说,这些年轻人与我们这一代人的大多数有三点不同:我们从小受的是马列主义、国际主义的教育,要“解放全人类”,而这代人受的是“爱国主义”教育,还有“国家利益至上”这种功利主义和国家主义的教育;我们成长于饥饿年代,知道中国并不富强,而这代人成长于高速发展期,未免太“自豪”,急于向世人表明中国强大了;我们经历过多次政治风波,而这些人的阅历尚浅。互有长短。年轻人富有激情,有锐气,这是好的;自以为是,听不得别人批评,所谓年轻气盛,容易从众,容易情绪化,缺少妥协精神,甚至像童子军和红卫兵一样被人利用而不自知。这些话需要论证,年轻人也不爱听,但我还是要说。

    6.关于主流媒体,现在有不同的理解,比如从政治的角度,有观点认为主流媒体“代表的是当权派或既得利益者的看法”,从经济的角度,喻国明教授认为,主流传媒就是“以吸聚最具社会影响力的受众(主要指那些具有较高的决策话语权、知识话语权和消费话语权的社会成员)作为自己市场诉求的传媒”;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周胜林教授则认为,媒体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才能成为主流媒体,即有较大的发行量、收视率;有较多的广告营业额;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浙江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邵志择教授认为,主流媒体就是“依靠主流资本,面对主流受众,运用主流的表现方式体现主流观念和主流生活方式”,在社会中享有较高声誉的媒体 。网络媒体的“主流性”会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不是网络舆论和公众表达方面?

    这些说法都有道理,不同侧面的理解。说网络“正在成为”主流媒体是一种善意的表达,即尚未成为,在发展中,有希望。现在说是主流还为时过早。网民主体还年轻,掌权的不多,过十年就厉害了。网络也就起防不胜防的举报作用才构成社会压力,否则可以不理。这种举报有真实的对贪赃枉法或假冒伪劣商品的,也有不负责的谩骂、起哄。我的意思是,看那么多粗野的的网络留言,网媒还不配称社会“主流”,否则太可怕了。

    7.闵大洪教授曾说,网络舆论是表达民意的平台,更有观点认为,网络舆论是“公民社会的促进者”。网民的自主式传播对社会信息的沟通、公众舆论的形成、政府决策的完善、社会力量的整合确实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我们在探讨网络本质的时候,经常提到它的匿名性和流动性,这也是网络暴力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公民社会呼唤的是一种公民的责任和诚信,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本质上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网络舆论在“主流”的道路上能走多远? 我在答第4个问题时已经讲过了,相信社会包括网络社会的自治、自我净化、自我生长能力。兴利与除弊总是相联系的。

    8.中国网络“公民社会”在未来发展中面临的最大的困境是什么?

    正确认识并运用好言论自由,公民权利与公民责任意识的统一。用毛泽东的话说,要在游泳中学会游泳。一句话:希望在以法治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

    南京男子深夜棒打母猫致死被监控拍下他为何要这么做

    生活中经常有些人心理变态,无处发泄,常常拿小动物来作为发泄的目标,虐待动物的事件,在生活中总是频繁的发生。在南京男子深夜半打母猫致死,这段视频被监控拍下上传到网上,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热议,有人认为男子的这种做法太残忍了,活生生的一只猫竟然被打死了,那么,他为何要这么做呢?

    男子深夜棒打母猫致死被监控拍下,他为何要这么做?

    1、从猫主人调出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当视频中一个男子在深夜里用棍子暴打一只母猫,致母猫死亡,当时看到一只母猫正在和几只小猫嬉戏,而男子却拿着铁棍,突然走到前面母猫因身旁有,小猫并没有逃,而是愣愣的看着男子。

    2、男子此时举着一把铁棍瞄准母猫猛的一击,当时听到母猫惨叫一声,然后直接倒在地上,男子仍然不甘心,连续对着母猫打了几下,直到母猫没有了挣扎,在一旁的小猫也都被吓得四处乱窜。

    3猫的主人通过视频,看到男子如此残忍的对自家的母猫下手,心痛不已。对于母猫被打大家都觉得男子这个人太过于残忍,竟然对一个母猫像如此狠的手,对于主人的痛心,大家要表示同情,但是也有人指责猫主人的不对,一个爱养宠物的人竟然把猫养在外面,而且这个猫还带着一群崽 这是爱猫人士吗?这是爱宠物吗?爱宠物为何把猫养在外面呢?

    男子为何暴打这只母猫,我们也不得而知,或许是因为当时男子被母猫吓到了,一气之下就拿我妈来发泄吧。有网友称,不管男子打母猫是有什么原因,男子的这种手段确实有些残忍,即便是被猫吓到,也不至于将猫打死,吓唬吓唬就可以了,动物也是有生命的,希望大家也要爱护动物,不要虐待动物。

    高校学生虐猫勒索后称有精神病这些大学生怎么了

    现在我们每个人都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这说明这时代在进步,国家在发展。而有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就想着怎么样去危害社会,这种想法让人不敢恭维,接受了高等教育依旧选择丧心病狂的人才会在做错了事情选择逃避责任。 虐待小动物的事件层出不穷,有些丧心病狂的人,甚至以虐待小动物为乐趣,用这种方式来满足自己变态的心理,这种人当中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不在少数,仿佛接受了知识的他们也不能够帮助他们泯灭肮脏的灵魂。
    高校学生通过虐待猫咪向广大网友进行勒索的事件不断在网上发酵,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了?这是一种哗众取宠的手段吗? 当有关保护动物机构找上门的时候,该男子的父母竟然拿出医院的诊断证明,精神病,这个可以让一切疯狂行为都被迫原谅的所有名词,让我们所有人都恨分咬牙切齿。有病就去医院,有精神病就去精神病院,这绝对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保护伞。父母的包庇,法律的空子,让他这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相安无事的纵行在我们的事业当中,可怜了那些被他残害的小生命,是何等的可怜!
    像这种大学生虐待小动物的事件已经不是都一次发生,很多大学生打着缓解压力的幌子进行虐待小动物的行为,甚至以此为乐趣。 本来所有人都以为他们将会是即将踏入社会的栋梁之材,可谁能想到他们竟然成为了危害社会最大的因素,这种人心李多多少少都存在问题,说不定步入社会之后就做出什么过激的行为,后果将不堪设想。每一只小动物都是一个生命,我们都应该抱着尊重的态度去爱护他们,而不是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欲望去伤害。
    我们国家关于保护动物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希望这种频发的虐待动物事件可以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个世界上不仅仅只有野生动物需要保护,普通的动物也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 网友的谴责不会对那些心理变态的人产生任何影响,他们受到舆论的压力可能会有所收敛,可水又能保证它在背后不会搞什么小动作。保护动物刻不容缓,让这些冷漠冷血的人消失同样刻不容缓。

    怎么看待虐猫事件

    虐猫对吗?显然是不对的。

    但我们这里并不是单纯地讨论虐猫,而是讨论这一整个事件。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角度来分析这段时间以来的许多虐猫事件。

    1.从虐猫行为本身的角度。

    2.从当事人的角度。

    3.从谴责当事人的群体的角度。

    tip:请读者勿携带以下观点打开本文,否则可能会引起不适。

    1.你这么说话,你怕不就是当事人小号吧?

    我为谁说话,不代表我是谁。律师为杀人犯辩护,不代表律师杀过人,阿兵觉得素食主义者做的对,他可能顿顿吃肉,阿力觉得不应该禁止吃狗肉,他也可能一次狗肉都没吃过。

    2.某某虐猫,以后去杀人怎么办?

    人不应该对自己没做过的事情负责,邻居家每天发出的声音很大,笔者就觉得他总有一天会拆掉笔者的房子,要求国家没收邻居的房产,不叫他在本国居住?阿乒酷爱冷兵器,笔者是否可以报警举报他存在杀人行为?阿乓经营着一个肉牛屠宰场,他十分适应自己的生活,那么阿乓是否存在杀人并分尸的嫌疑?

    3.你真是个变态。

    见1,我无法左右你的想法,你当然可以认为我是一个变态,我也可以认为你是一个变态,你可以直白地表达你的想法,但我并不希望被你的表达刷屏。

    另外,心理变态并不能定罪。站在道德的角度上,你如果认为某人是心理变态,就应该积极联系当事人和当事人附近的心理治疗中心,以帮助其尽快地脱离苦海,对其进行人道主义的关怀,并主动地为其发起募捐。

    4.支持食用,反对虐杀。

    如果只是反对,就应是与其他人在某个问题上存在争执,如果这样,请先承认争执的存在,并就争执展开辩论或是讨论。如果是借用群体或舆论的力量强迫别人接受一方的意见,那么就不是反对,而是胁迫。

    5.请本着尊重人与人权的原则浏览本文。

    想着将当事人分尸或者让当事人吃几年牢饭的,请您移步微博;如果要对当事人以及笔者的家属展开亲切问候的,请您移步贴吧。

    正文:

    虐猫对吗?显然是不对的。

    但我们这里并不是单纯地讨论虐猫,而是讨论这一整个事件。

    这个事件包括哪些部分呢?至少要有以下六点:

    当事人虐猫;当事人将虐猫的视频出售;当事人售卖虐猫视频被发现;当事人资料被扒;当事人道歉;当事人被网暴。

    发现了吗,这是从大学生的角度出发的。

    从谴责当事人的群体(为求简介,姑且简称为“谴责群体”)的角度出发呢?

    谴责群体发现大学生的虐猫视频;谴责群体扒取大学生资料;谴责群体公布大学生资料;谴责群体网暴大学生。

    当然,这几部分中谴责当事人的群体可能并不是同一个或者同一拨人,因此对于事件的每一部分,我们都会独立分析。

    第一.我们从虐猫行为本身的角度出发。

    (这指的是当事人虐猫并将虐猫的视频出售的部分,这部分只有当事人参与,谴责群体并没有参与,所以先拿出来分析。)

    笔者前面说过了,笔者并不赞成虐猫这件事,也并不会去虐猫。

    为什么呢?

    因为小的时候,有各种各样的图片书告诉笔者要尊重生命;读文字书的时候,又被家长灌了各种各样的鸡汤;后来笔者又被要求做一个善良的人,笔者去喂食流浪狗的时候会得到异性的青睐;在这个潜移默的熏陶下,笔者是十分喜欢宠物的。

    但这种教育,尤其是这样的书籍,很容易使笔者产生一个误区,那就是猫狗也该有被保障的生存权利。

    有吗?并没有。

    否则我们就应当建立一套完整的妥善安置流浪猫狗的制度,并给它们设置三险一金,还要对境遇悲惨者定期发放抚恤金。

    那我们退而求其次,宠物猫狗也该有被保障的生存权利吧?

    有权利就该有义务吧?既然是被社会保障的生存权利,那就应该对社会负责。就姑且规定它有不伤害人的责任和义务吧。

    可是宠物伤了人是谁负责呢?是主人负责。

    那么很沮丧的是,就连宠物似乎也并不具有被社会保障的生存权利。

    对于保护动物呢?它们的生存和繁衍好像对国家和人类有非凡的意义,就姑且定义为国家财产吧(物权法规定野生动植物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那么破坏了它们,就可以算成是破坏了国家利益了吧。

    所以我们的保护,从来都不因为它们是生命?

    可能是这样的。

    那么笔者为什么不赞成虐猫呢?

    1.从生物的角度,这是破坏生态循环。

    所有生物都是生态循环的一部分,动物在其中的作用是促进物质循环,当事人的行为使猫没有完整地完成生物的使命,使其没有完成将氧气转换成二氧化碳,被下一级猎食者食用的生态价值,所以是不被赞成的。

    当然,分析是双向的,饲养猫狗的行为,似乎也没能让猫完成被下一级猎食者食用的生态价值,所以,从这点上讲,似乎有些站不住脚?

    没关系,我们还有别的。

    2.从生命的角度讲,这是不尊重生命。

    生命可以看作是一个过程,具体来讲,是一个无机物经过一系列演化成为有机生命体的过程。既然要敬畏生命,那么要敬畏什么肯定要弄清楚吧。

    既然是过程,那么肯定有开头与结尾,所以要敬畏出生与死亡。剩下的过程,无非是从出生走向死亡。

    从生命的识别来讲,生命的特征有应激性、新陈代谢、繁衍、遗传、变异等等。

    那么虐猫,就是不尊重生命的应激性,所以是不尊重生命。

    由于分析是双向的,我们也要反对阉割猫狗的行为,反对选择猫狗时存在品种歧视的行为,因为前者不尊重生命的繁衍,后者不尊重生命的遗传变异,这也是不尊重生命对不对。

    当然,爱猫群体不可能是做出这种事的人,所以这条指控成立。

    tip:笔者只是站在要尊重生命的假设上反对阉割与选中行为,值得庆幸的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我国公民有尊重生命的义务,所以并不需要紧张啦。

    3.虐猫行为形成灰色产业链,赚灰心钱。

    这里笔者用了灰色产业链、灰心钱。

    灰与黑一样吗?不一样。黑是国家法律禁止的,灰则没有被禁止的。

    其实说灰还有点冤枉,但总不能说它是白色产业链、白心钱吧?就姑且定义为灰吧。

    就像读者可以说笔者是灰心的,不能说笔者是黑心的(摊手),毕竟笔者没去祸害谁不是。

    为什么说它冤枉呢?因为灰产往往会打法律擦边球,而貌似还没有保护猫生存权益的法律。

    虽然如此,笔者还可以放马后炮,反对与谴责是必要的。

    怎么谴责呢?

    《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中规定,禁止私自屠宰可食用陆生动物!

    虐猫前肯定养过一段时间吧?这是饲养。猫狗可使用吗?显然是可食用的。是陆生动物吗?当然。虐猫是私自屠宰吗?显然也是。

    那没问题了,全力支持条例的全国化,笔者就可以站在道德和法律的角度谴责而不只是反对虐猫了。那么虐猫行为就可以被笔者放心地定义为黑产了。

    舒服了。

    4.最后一点,虐猫引起不适。

    是什么引起了笔者不适呢?是虐猫产业的宣传,比如微信朋友圈,各种乱七八糟的广告,害人心情,污染网络环境。

    这种行为,和浏览网页时设置弹出广告一样可恶。

    甚至说,弹出的广告是暂时的,而虐猫的广告却永远留在了笔者的朋友圈里。

    比广告还可恶。

    和微商一样可恶。

    小孩子看了虐猫宣传就想去买虐猫视频,看了微商广告之后就会想做微商。

    考虑到微商牛皮扯得太大,虐猫还是不如微商可恶的。

    总之,虐猫行为是一种破环生态,亵渎环境,蔑视法律,污染网络环境的行为。是一种十分可恶的行为。

    以上信息是关于《南京大学生虐猫,南京高校虐猫》的内容,更多宠物知识敬请关注:酷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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