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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写猫的文章-历史上有哪些名人养过猫

名人写猫的文章-历史上有哪些名人养过猫

导读目录:
  • 一、钱钟书猫猫性似人性谄媚讨好贪心不足此乃人之本性
  • 二、历史上有哪些名人养过猫
  • 三、名人怎么描写状物的
  • 四、古今中外,有哪些名人政治家,音乐家,科学家等等都可以怪癖比较多。
  • 五、名人传朝花夕拾和三国演义读后感
  • 一、钱钟书猫猫性似人性谄媚讨好贪心不足此乃人之本性

    古今中外,多少名人喜爱猫,甘心情愿当猫奴。一代文豪钱钟书更是出了名的猫奴,钱钟书住在清华园时,养过一只小猫,经常被邻居家的大猫欺负。钱钟书便准备了一根竹竿,不管多冷的天,只要听见猫儿叫闹,钱钟书就急忙从热被窝里钻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家的猫儿打架。

    如此爱猫之人所著的《猫》,却并没有对猫有过多的描写,且多为侧面描写。但是这猫却是全篇的点睛之笔,所有的故事便是从这猫开始。

    故事是从“淘气”这只猫撕烂了李先生的秘书颐谷的手稿引起,李先生为了表示歉意,邀请颐谷参加自家的客厅茶会,这个茶会上邀请的人,都是上流社会的文人墨客,都是些听说过名字却见不到面的“厉害人物”。

    通过初出茅庐的大学生颐谷视角,一个热闹非凡的茶会展现在我们眼前。充满讽刺的是,这些人外强中干,拥有空虚而丑陋的灵魂。在那个兵荒马乱,祖国同胞遭受迫害的时期,这些所谓的知识分子还在享受着轻松自在、自娱自乐的时光,还在为自己那些毫无意义的崇高追求而高谈阔论,还在毫无廉耻的批评政治,评论局势。

    这篇小说《猫》就收录在钱钟书的小说集《人·鬼·兽》中, 它就像一部浓缩版的《围城》,对于那些喝过洋墨水,见过世面,却虚伪自私的高学历文人充满了鄙视与讽刺。 这些学历煌煌的文人墨客,精神世界是多么的困乏。

    有人觉得奇怪,这篇文章写猫的地方少之又少,为何以猫命名? 其实猫不只是这篇文章发展的线索,仔细想来,文章中描写的人物也都展现出了不同的猫性。

    一、猫性似人性:谄媚讨好 得不偿失

    猫是个好宝贝,养猫的好处很多,它可以抓老鼠,保护家里的厨房不被老鼠偷偷入侵;它可以为你排解寂寞,打发无聊的时间;它可以帮你减压,当你抚摸猫咪的时候,会有不可思议的镇静效果,缓和焦虑。

    李家大宅这只猫还有另外一个突出贡献,它让宾客多了一个谈资来赞美女主人李太太。

    文章开篇,名叫“淘气”的猫将李先生的秘书——颐谷的手稿撕碎,引得颐谷向家奴老白抱怨。老白便介绍了这只猫如何来到李家,如何取名字的情景。

    文章开头,用很多的笔墨来描写“淘气”这是猫名字的由来。淘气是只小黑猫,原名“小黑”,但是来到李家这样有文化的上流阶级,怎么能叫如此俗气的名字。恰巧猫来的那天,李太太正请一些朋友茶会,这可让一位爱慕李太太的诗人找到了展示学问的机会,给猫取个洋名,就叫“Darklady”,正巧李太太肤色偏黑,这Darklady黑美人是指猫呢,还是指女主呢?

    这位诗人更是有理有据地指出“ 一向中国人喜欢女人皮肤白,那是幼稚的审美观念。 我个人也觉得黑比白来得神秘,富于含蓄和诱惑。”这双关的也甚妙,李太太听的心花怒放。于是女主人顺了诗人的建议,稍改为亲昵一些的“Darkie”。叫洋名字终究还是没有中文顺口,最后叫来叫去,“darkie”也就谐音成“淘气”,于是这小黑猫一下子便有了一中一洋两个名字,好不威风。

    后来,一位爱慕李太太的年轻剧作家来找李太太指导稿子。见到“淘气”,忙来了话题,说他自己也最爱猫, 猫是理智、情感、勇敢三德全备的动物:它扑灭老鼠,象除暴安良的侠客;它静坐念佛,象沉思悟道的哲学家;它叫春求偶,又象抒情歌唱的诗人; 总而言之,他恭维了李太太,赞美淘气。

    大家都知道猫有一特点,特别会见机行事,当它向你要吃的或者求抚摸的时候,便竭尽全力的谄媚讨好,喵喵叫的你心都酥了,斜着脑袋蹭你亲昵的不得了,任谁也拒绝不了。

    这些爱慕李太太的文人,为得美女一笑,便不惜成了只猫,摇尾谄媚,极力讨好 。如果没有淘气这只猫,还真是少了他们施展才华的机会了。

    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见到拥有这样“讨好型人格”的人。他们往往喜欢巴结领导,做的实事不多,说的不少。 讨好型人格的骨子里把自己放到很低的位置,可以没有价值,可以没有地位,但是只求被讨好的人能关注他,对他好,答应他的请求。熟不知,他越是放低了自己的姿态,别人就会把他看的越低。

    做人何必这么没有尊严呢,要想让别人尊重你,首先就要自己先尊重自己。

    一、猫性似人性:骄傲自恋 徒增烦恼

    众所周知,猫是一种极其爱干净的动物,只要身上一处沾上了水渍或污点,猫就会细心地舔拭自己皮毛,只要每次吃一点点食物,哪怕喝点点水,猫就会立刻精心的洗起脸了。

    猫的自恋在于它不允许自己身上有一处毛发是不整洁的,永远展现自己最好的姿态。

    第三次提到猫,是李太太亲昵地拿脸来贴淘气,李太太脸上的粉给淘气舔了一口去,“哎呀,不好了,真讨厌!”她摔下猫,站起来去照镜子。

    外人面前,李太太是多么地宠爱淘气,淘气在李家仗着女主人的喜爱,就像个小霸王一样到处捣蛋闯祸,没人敢管。

    但是这次舔了李太太的粉,倒闯了大祸了。像李太太这样,只能用“最上级的形容词”来形容的女性,过着众星捧月般生活的女王,对自己的外貌是何等在意,不允许一点点的瑕疵。小小的淘气胆敢去弄脏她的粉,不摔你摔谁?

    也不知这“摔”的疼不疼,反正读者看着可心疼,任何一个真正爱猫的人都不会去“摔”猫吧,倒是这宠猫出了名的李太太,因为这么件小事就摔了猫。想必是和猫待久了,养成了这猫过分骄傲自恋的习性了。

    李太太就像生活在我们周围的那些“骄傲的公主”, 她们自信心过盛,要求获得公主般的待遇,她们自小受家人呵护、伺候,过关了被人宠、被人捧的生活。我们也常常称这种特征为“公主病”。

    在心理上讲, 这种公主病实际上是“彼得潘症候群”,她们虽然长大了,但是心理年龄却很小,不够成熟。过高的自我膨胀,觉得自己占尽优势,以自我为中心,意志力和耐受力弱,遇到问题经常归外因,遇到困难往往选择逃避抱怨。 这一点在后面李太太发现李先生出轨后,不经思考的找颐谷偷情就可以看出来。

    三、猫性似人性:不懂感恩 难成大事

    漫画家白茶的代表作《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里面名叫“吾皇”的猫真的将猫目空一切的状态表现的淋淋尽致,它瞧不起像奴才一样的狗子“巴扎黑”,也觉得主人是自己的“御用铲屎官”,时常鄙视主人愚蠢的行为。

    而小说中的颐谷在为李先生工作的三天后,便对李先生的敬畏心理消失干净,青年人的偏激使他对他的主人不留情地鄙视;他看到了李先生的无聊、虚荣、理智上的贫乏。

    他迎合李先生的要求写稿,被淘气撕碎。生气过后,颐谷倒觉得淘气是个大胆的批评家,也是有品位有见识的了。它的摧残文稿的行为,安知不是对这篇稿子最痛快最有效的批评呢?

    他只顾着鄙视,却忽视了李先生为人和待人的好处,更何况李先生是出高价雇他来工作,并没有亏待他。而他却觉得李先生倚仗有钱,牺牲青年人的时间和精力来替他写无意义的东西。

    在我们生活中也有不少像颐谷这样变成“没有良心的猫”。 拿着老板的薪水给人干活,却也免不了心理谩骂有钱人的无知,粗俗。 每当老板驳回自己的意见或者批评自己的时候,总是暗自抱怨老板能力不行,格局太小,熟不知是自己不够成熟。

    有个故事想必大家都听过,有钱人每天路过饼摊时见老太太很辛苦,就白给她2块钱。一开始老太太很感激,时间久了,他发现老太太并不开心,还用怨恨的眼光看他。于是他就问老太太为什么,老太太说“现在饼早就涨价到4块钱了,你还只给我2块钱。”

    这就是不知恩的人, 习惯得到的了,就觉得理所应当了,就忘记感恩,这和那些动物有什么区别。

    四、猫性似人性:偷吃带腥 自酿苦果

    世上有不偷腥的猫吗?回答是“没有”。猫偷腥是它的本能和天性,腥味对猫很有诱惑力,更何况猫并不像狗一样,被人类驯服懂得忠诚。

    文中第五次提到猫,正巧是李太太诱惑颐谷,这颐谷也颇为蠢顿,不解风情。一不小心坐到了窝在沙发上的猫,脚被猫爪抓破。随后又觉得这猫像第三者一样看着她俩偷情,实在是不好意思。于是紧提着猫丢出门外,关门时又不小心夹住了猫的尾巴,引得猫接二连三的尖叫。李太太本就生气,再听这猫的惨叫,上前扇了颐谷一嘴巴,骂走了他。

    茶会后,李太太只是觉得年轻的颐谷很好逗,也想证明一下自己魅力不减。便频繁的与颐谷接触,谁料李先生不高兴她用了自己的秘书,两人吵了架。李先生在外面找了个不如李太太漂亮的年轻女子,好巧不巧就被人看到传到了李太太的耳朵里。这才有了李太太偷情颐谷的这一幕。

    只是这李先生偷腥被发现,心里甚是烦躁,想必也不会享受到什么摘野花的快乐。这李太太遇到这个木讷的年轻小伙子颐谷,连偷都还没开始就被气着了。

    这人啊,没点真本事就不要学着猫去偷腥,最后反倒“偷鸡不成蚀把米”。

    从心理学上讲,人偷腥出轨,主要有以下的这些心理:

    1.想报复心理 :就像李太太这样,知道李先生出轨了,想用自己的出轨来报复先生。

    2.找自信心理: 想要证明自己的魅力,用别人对自己的爱慕来找到自信,获得满足。

    3.求刺激心理: 就像白玫瑰变成了衣服上米粒,朱砂痣变成了蚊子血,爱情变成亲情的时候就没有那份激动人心的感觉了。

    4.排压力心理: 有时往往对最亲近的人,人们不敢表现自己脆弱的一面,反而可以在外人面前排解压力,寻找心灵的慰藉。

    婚姻并不是儿戏,它是这个世界上最庄重的事情,夫妻之间应该相互信任,相互体贴。有可能只是稍越雷池一步,就会为婚姻带来毁灭性的灾难。这世界没有后悔药,珍惜拥有才是对婚姻最大的尊重。

    在爱猫的人眼里,猫是何等的聪明,优雅,灵动。但是钱钟书的《猫》中却展现了猫不一样的姿态。 这些人学着猫的谄媚、骄傲、虚荣、偷腥、自私,但他们没有一个像猫一样拥有能够自我生存的真正本事。

    钱钟书以他高超的笔法和艺术感染力引导读者去思考。带领我们看到了这群文人媚态式的嘴脸,虚伪和做作。真是字字珠玑、针针见血,真是像极了猫那尖锐的利爪。

    二、历史上有哪些名人养过猫

    列宁、丰子恺都有写猫的文章

    陆游,他写诗称赞猫咪似虎似马(“似虎能缘木,如驹不伏辕”)

    黄庭坚--秋来鼠辈欺猫死,窥瓮翻盘搅夜眠

    三、名人怎么描写状物的

    描写要点
    一般说来,写状物类文章重在突出描写对象的形状、姿态、色彩以及其动静变化等,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折叠认真观察
    “善于观察,细心观察”是写景、状物的必要条件。观察的目的是为了捕捉事物的特征,获得总体认识,弄清局部情况,注意事物的动静变化等。从中获得深刻的体验和真实感受。所以,我们无论观察什么事物,都要有目的、有次序、认真细致地进行观察,千万不能粗枝大叶,走马观花。
    折叠抓住特点
    自然界中,各种动、植物,各处景状物色都不尽相同。即使是同一类物、同一处景,也都因各种原因和时令变化而各不相同,各具特点。所以,我们在写状物类文章时,务必抓住所描述事物的特点。只有准确把握事物的特点,文章才能具体、真切,使人印象鲜明。例如《海燕》一文,作者是这样描写小燕子的外形的:“乌黑的一身羽毛,光滑漂亮,积伶积利,加上一个剪刀似的尾巴,一对劲俊轻快的翅膀,凑成了那样可爱的活泼的一只小燕子。”作者抓住了燕子羽毛“乌黑”、翅膀“劲俊轻快”、尾巴“剪刀似的”这三个特点,把“活泼可爱的小燕子”写得栩栩如生。我们有的同学在描写猪时往往写它“撅起的大嘴巴”、“耷拉着的大耳朵”;写公鸡时便写它“大红冠子长尾巴”的特点。这样写当然可以,我们还可以抓住其他特点写。总之,要想把状物文章写得生动、真切,必须抓住事物的特点。
    折叠注重顺序
    我们写文章不但要做到“言之有物”,同时还要做到“言之有序”。如果顺序安排得不妥,无论写人记事,还是写景状物,都会给人以繁杂凌乱的感觉。写景状物的文章,顺序种种,有按时间先后顺序写的;有按空间转换顺序写的;有按事物内部结构顺序写的;还有按总——分——总的顺序写的。《美丽的小兴安岭》一文,是按春、夏、秋、冬四季的顺序写的:春季写“溪水、木排、小鹿……”;状物夏季写“森林、花草、浓雾……”;秋季写“枫叶、野果、药材……”;冬季写“风雪和动物冬眠”。这样按季节顺序用具体。事物来说明小兴安岭是“巨大的宝库”,是“美丽的花园”,一年四季都是美丽的。我们写状物类文章时,究竟按哪种顺序写,可根据内容,灵活安排。只有注重了顺序的安排,才能使文章条理清晰,层次清楚。
    折叠静动结合
    有两句古诗:“风定花犹落,鸟鸣山更幽”。这两句诗上句是静中有动,下句是动中有静。写诗能以动写静,以静写动,写状物类文章更应注意静与动的变化。如《猫》这篇文章,先写猫的生活习性,是侧重于静态描写的。写猫“老实”,“找个暖和的地方,成天睡大觉。什么事也不过问”;写猫捕捉老鼠时“闭息凝视,一连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接着,作者连用几个动词,写猫可亲可爱,状物“蹭你的腿,”、“跳上桌来”、“踩印几朵小梅花”,通过这一静一动,静动结合的描写,把猫的性格特点和作者对猫的喜爱之情写得淋漓尽致。我们写状物类文章时,在观察的基础上,力求把那些静态的物品、楼房、树木,动态的行云流水、飞禽走兽等写得生动,逼真,惟妙惟肖。

    四、古今中外,有哪些名人政治家,音乐家,科学家等等都可以怪癖比较多。

    竹林七贤国外的 天才离疯子只一步之遥,这是很早就有的一种说法。但要把每一个天才都称作疯子,也缺少些情理。然而,文明世界中许多声名显赫的人有自己不少鲜为人知的怪癖和习惯却是事实: 司汤达在每天早晨写作前,总要读几页《民法大全》; 果戈里习惯于站在斜面写字台前写作; 马克·吐温总是俯卧着写作; 安徒生喜欢在森林中构思童话; 埃米尔·左拉走到街上就要数灯柱; 美国作家海明威、英国童画家卡尔洛和英国女作家伍尔夫都喜欢站着写作; 英国诗人雪莱常在一个地方动也不动地读书长达16小时; 马可尼常常独自一人放声狂笑; 希腊演说家摩斯缔尼演说时,舌头下面总是要放置一些小石子。 福楼拜写书的时候别有一番情趣,他会同他塑造的主人翁一道呻吟或哀叹。他还一会儿哭,一会儿笑,要不就大步流星地在办公室来回地走和抑扬顿挫地朗读。 挪威剧作家易卜生,认为瑞典剧作家斯特林堡是他的竞争死敌,他要把斯特林堡的像放在他的书案上,时时相对,才能写出好剧本来。 菲力普·贝松的要求未免有些过分:他认为写作就像怀孕,在作品完成之前决不能提起,否则就有可能“流产”。所以他在写作的时候,除了保姆和几个亲人之外,禁止任何人未经允许擅自闯进去。如果有人不经意地瞥了一眼他的稿纸,他就会大发雷霆; 最奇特的作家要数弗朗索瓦·韦耶冈了。他喜欢把切肉的小案板放在膝盖上写作,而且由于需要安静总是在夜里工作。他经常从晚上10点钟开始,喝着中国的绿茶,一连写上12个小时。这还不算,奇就奇在他非要有电灯光照在白色的稿纸上才能写作,所以早晨他也不打开百叶窗,不想知道太阳是否已经升起,以至于在冬季,他有时甚至整整一个星期都不见阳光,他认为这是写他那样的作品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我国的一些名作家也有自己的怪癖: 唐朝文学家王勃,每次写诗作文之前,先磨墨数次,饮酒数杯,然后用被子蒙头构思。起来后提笔挥洒,一气呵成。 北宋初年著名隐逸诗人林逋,酷爱梅花和鹤,甚至终身未娶,人称“梅妻鹤子”。 清代诗人袁枚是个“食癖”,他有名作《随园诗话》,另有一本烹饪专著《随园食单》,收录了“食谱”几百种,大都亲自制作品尝过。 当代诗人艾青,自称“癖好”是收集海螺。他有时会在海边寻寻觅觅,有时会在地摊前徘徊,他搜集的海螺,大的像皇冠,小的像珍珠,黄的像玛瑙,绿的像翡翠。 作家孙犁的癖好——不倦地包书皮。为了包书皮,他四处寻找皮纸,甚至动员亲朋好友广为搜罗。 夏衍、王蒙都喜爱养猫,成为“猫癖”。夏衍的母亲徐绣笙,特别爱猫,从小培养了夏衍对猫的感情。猫成为夏衍一生的伙伴。王蒙自己的饮食由别人侍候,而猫的饭食则由他亲自下厨制作。 。。。。。 其实,拥有怪癖者自是不可胜数,我们完全可以发挥我们无限的想象力,在政界、文艺界、军事界等等这诸多的领域,必然也有这无数的名人拥有怪癖的例子,而我这里虽举了很多例子但仍然不免是挂一漏万的。不过,我想说的是,之所以举这么多例子,我不是想要简单地论证历史上不乏有怪癖的名人,更不是仅仅想让大家了解这些鲜为人知的事实。 我想说的是,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其实这些名人的做法与其说是“怪癖”倒不如说“至情至性”来得贴切一点。的确,他们的行为也许有点与众不同,甚至让人感觉不可思议,但是个人认为,其实他们所谓的怪癖,甚至可以说很大程度上与他们的成功不无关系。 比如说,如果司汤达不是认真研究《民法大全》的话,他的文章语言有如此精妙吗?如果海明威、卡尔洛、伍尔夫不是坚持站着写作,他们的作品能如此精要吗?如果雪莱不是坚持一动不动的读书16个小时,他能够成为如此著名的诗人吗?如果演说家摩斯缔尼不是坚持在演说时在舌头下放一块石子,他的演说能如此鼓动人心吗?如果福楼拜写作之时不是如此地忘我,他的作品能如此著名吗?如果易卜生不是将他的竞争死敌斯特林堡的像放在他的书案上,时时相对,他能写出如此好的作品来吗?如果菲力普·贝松不是潜心写作,不受世俗打扰,他的作品能如此之好吗?如果朗索瓦·韦耶冈不是夜以继日的写作,他能写出如此好的作品吗?如果林逋不是一心远离世俗,他能写出“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佳句吗?如果袁枚、艾青、孙犁、夏衍、王蒙对于文学没有像热爱他们所谓的怪癖一样的热情,他们能取得如此成就吗? 的确,历史是没有如果的,你可以说说作家们的成功与怪癖是没有必然关系的,但是,我却坚信,这其中必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不敢说,是这些怪癖造就了这些名人,但是我敢说如果没有这些所谓的“怪癖”,这些名人是否也有现在的成就那肯定是一个未知数。或者准确地来说,不是这些怪癖造就了这些名人,而是这些怪癖体现的一种精神造就了他们。那就是,对于自己的事业,那种至情至性地热爱并且为之而不懈努力的勇气与恒心。 而于常人而言,我们自然不是要模仿他们的“怪癖”,因为那是很浅显的东西,我们要做的是,透过“怪癖”现象的本身,直入“怪癖精神”的本质,并且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全力地去贯彻,如此,方能从中受益。 极端热爱自己的事业,热爱自己所做之事并且为之而付出不懈努力,也许这就是名人怪癖给我的启示。

    五、名人传朝花夕拾和三国演义读后感

    名人传》读后感

    本来,只想写下自己读后的感想,可是千头万绪,没有简洁的语言可以表达我的感受。

    于是又重新翻看着这本传记,自觉而然地写下了这篇浓缩了的文字。知道许多人都了解贝多芬的身世,我知道的或许很浅显,但我知道,我是用心去读这本传记的,我至始至终也被贝多芬伟大的人格所感动着。我为贝多芬最后的陨落而悲痛,我不禁也仰天问道:“为何这么伟大而杰出的音乐家,却是这样悲烈的命运?”是只有痛苦才能造就伟人吗?

    贝多芬一生为人类创作了那么多可歌可泣的不朽的音乐作品,而他却是这般孤独,当人们为他的乐曲赞赏、狂欢激昂时,他们是否真的明白、懂得了贝多芬那颗对大自然满腔的热爱之心呢?那些得益于大自然的声音而从贝多芬心灵深处流泄出来的音乐,如果人们懂得的话,为什么他们就没有如爱自然、爱他的音乐那样,去热爱贝多芬这位伟人呢?贝多芬又何至于屡屡陷入生活的困境而步履维艰呢?

    也许,也许贝多芬正是在这种艰难的困境中,才写出那么汹涌澎湃、大气豪迈的作品。是的,他的作品的确也激励着人们有勇气去战胜生活的艰难险阻。无疑,贝多芬的人格也是伟大、卓越的,从他的身上,我们的确得到了许多做人的启示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食粮,他对人类的贡献也是无以比拟的。

    然而,从中不是也看到了另一种利益与金钱的关系么?那些表面为贝多芬的音乐叫好,实则并没有领会贝多芬的音乐,这不能不让人感到哀伤!为什么贝多芬的音乐就没能感动这样一群人呢?如若是这样,岂不辜负了贝多芬耗费一生心血和辛劳写就的音乐巨作吗?

    读《朝花夕拾》有感
    1.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 狗、猫、鼠》 和《 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2.《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3.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4.《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有明确的针对性,论战性很浓。《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说明了作者斗争的决心是不可动摇的。《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与善良。《五猖会》、《无常》则栩栩如生地描写了民俗风情,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爱民的一面……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作者儿时的那份纯真,文章写得幽默充盈,妙趣横生,处处充满童趣和对自由的向往,还能时不时地勾起我对童年的回忆……

    儿时的我,也曾像作者一样有许多丰富多彩的童年琐事,至今还令我忍俊不禁。

    也就是在我五六岁的时候,父母因为很忙,所以安排我到乡下的外公外婆家住。那里有一望无际的田野,触手可及的天空……我总是喜欢躺在田地里,沐浴着阳光,感受着大自然的洗礼.捉鱼,捕虾,捉蛐蛐……如今,这些,已成了我的回忆,我将把这些精彩的片段永远珍藏在我的脑海中,不时的去细细品味。

    向往自由,希望能无忧无虑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也许正是儿童所特有的。

    在读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追忆以往的好友。然而,童年已离我们越来越远,留下的只是些鲜活的印象,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5.朝花夕拾》读后感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 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8.读《朝花夕拾》有感

    “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为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二十四孝图》。
    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让人凭有感触的。虽是白话文,但我也看得津津有味!
    在初一时学了《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知道《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那个本应该是个快乐的童年却笼罩在那封建社会里,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于是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骂得淋漓尽致,骂得温和婉转,骂得你都要很难猜他到底在骂什么。但柔软的舌头在那个时候通常是最伤人的武器,鲁迅先生或许也就是利用这一点!
    再接触本学期的阿长与《山海经》一文,让我感到鲁迅先生是一个多么可爱的人儿。长妈妈这个角色,需要分一为二看待。因为当时封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要在新年的早晨对她说恭喜,然后还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的对“长毛”的故事乱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最喜爱的隐鼠。因此,那时的鲁迅对她怀恨在心。
    呵呵,这个粗俗、守旧的妇女却做了些让人对她要刮目相待的事——卖《山海经》。在长妈妈知道“我”喜欢《山海经》后,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在这,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人格。对长妈妈,他说不出敬爱,也说不出仇恨。也许说这是他善良,抑或说这是他忧郁。因为,文字的创造者赋予了文字的内心一种更加深厚的感情。表面或许是你看到的样子,内在你却是那么难琢磨到的。
    放开心去想,放开心去看。你会在这本书里,看到另外一个世界,而这个世界只属于那时侯的鲁迅一个人的。让我们敞开心扉,去体会体会。
    “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狗·猫·鼠》

    朝花夕拾》读后感
    鲁迅先生就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思想家.他的许多作品,既是他独特的生活历程的写照,也是全民族所经历的心理历程的反射.读《朝花夕拾》让我走进了鲁迅自己的记忆的窗口,站在作者自己的思想高度上,观望作家的童年记忆和青年历程.
    童年当然是美好的.从作者对百草园那一串充满诗情画意的描述中,我似乎随着他的心情愉快的回到了那个充满童趣的,碧绿的,生机勃勃的院子里,体验一个孩子与大自然相处的无忧无虑.
    即使去了学堂,有一位古板的老师,读一些难懂的语句,也压抑不了孩子们折梅,寻蝉蜕的浪漫,天真.
    作者的童年乐趣中,还包括画画和看戏到来的渴望和满足.
    我很羡慕作者有这样丰富多彩的童年,这是我们这些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感受不到的.文中的一切对于我都是那样的新鲜,鲜活.
    不仅这些,读完这本书后还让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以及当时清政府的昏庸,百姓对政府的痛恨,对我实在是受益匪浅.

    《朝花夕拾》读后感 范文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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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看了《三国演义》
    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1.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不同的时期读它,有着不同的感受。

    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
    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的含义。

    在中低年级,我看的是青少版的《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软弱无能的刘禅……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感受,《三国演义》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

    1. 三国演义读后感2008-05-01 17:52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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