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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要回家读书感悟,黑猫的读后感

黑猫要回家读书感悟,黑猫的读后感

导读目录:
  • 黑猫要回家读书感悟,黑猫的读后感
  • 曹文轩黑猫读后感
  • 黑猫的咒语读后感
  • 读书的感悟(二)读书是什么
  • 爱伦坡的黑猫大概讲了一个什么故事
  • 爱伦·坡黑猫故事大意
  • 曹文轩黑猫读后感

    读《黑猫》有感
    猫王是同类中最勇猛、最残忍的。它拥有着统领猫群的权力。有一次,一只猫因为没有把家里的鱼拿来给猫王享用而被杀害了,一只身份卑微的猫为它说情,也被杀害了。它们被扔在了路边。那晚,所有的猫都走到它身旁为它默哀。猫王心头一震,它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于是,他也假装死了,可没有一只猫走到他身边。他孤独极了,他渴望得到爱。最终,他也没能得到爱,便消失在了猫群。

    这是一只猫的可悲故事。故事中却又很多事情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猫王会得不到爱?是因为他之前太过于残忍了?我觉得,这只猫已经后悔了,即使它再残忍,那也是过去的事了。为什么就不能给他一点爱呢?猫王为了得到爱,把自己的食物都分给了大家,却没有一只猫敢吃。又以为是猫王的计谋。从猫群的角度来看,怀疑也是情有可原的。当猫王提出他希望得到爱时。这些猫还是麻木不仁。这么一想,猫王也真可怜。

    其实我觉得这就像帝王心中却是平民百姓的生活一样。猫王也是如此。有时,事情总是这么纠结。

    黑猫的咒语读后感

    《黑猫的咒语》读后感...《黑猫的咒语》读后感一 任小杰是在走进教室以后,才感觉到与以往不同的: 教室的门框突然变得又高又大,眼前出现的是一根根如同森林般的桌子腿、椅子腿和人腿.仰头看去,同学们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竟显得如此巨大,仿佛自己来到了巨人国. "怎么了?我怎么会变得这么矮?"就在他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纸团狠狠地砸在了他的身上. "谁打我?"任小杰喊,可是连他自己都疑惑了,他听到的自己发出的声音竟是"喵呜……". 这声音明显是猫叫. "黑猫是不吉利的猫,是巫师的猫,不能让它进来."同桌熊大明一边喊着一边将作业本上的纸撕扯下来,揉成纸团向他扔过来

    读书的感悟(二)读书是什么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枯燥烦闷时,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读书,可以使人饱览世间万种风情,细品百味人生,在体验审美愉悦的同时,情满意溢其乐不知返.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果戈理说,书是嘹望世界的窗口.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于时间汪洋中的灯塔.培根说,书籍是时代波涛中远航的思想之舟.从这些对书的美誉中,我们不难相信,读书确是医愚、解惑、乐志和忘情的绝好方式.读书,是一种享受.夜守书斋,远离了城市的喧嚣,避开了尘世的名缰利锁,心之犁铧,于无声中悄然破土,一盏台灯洒下静谧桔黄的柔光,安然静怡,宁神展卷,书里那智慧的生灵又在娓娓倾吐着耐人寻味的哲言,仿佛是说,像热爱生命那样去爱书吧!知识匮乏会浑噩终老,虽然时间丰裕也是庸碌一生.夜更深,人更静,最后吟诵着“万卷古今逍永昼,一窗昏晓送流年”,酣然入梦……读书,可以让思绪神游中华大地.“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咏这优美的诗句,谁不为祖国山川的多姿多彩而赞叹,“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咏读这优伤的诗句,哪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不滋生出绵绵的思乡之情,“僵卧弧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吟诵这铿锵的诗句,谁不萌生出建功立业报效祖国的豪情壮志.读书,可以让人感悟古人的思虑情思.虽然生命如流水,随即而逝,但我们可以通过读书穿越时光,感叹沧海桑田的变迁,感悟国盛人兴的辉煌.古人们将情寄于笔下,用笔墨为我们留下了壮丽的景色,我们只需要用心去把它们复原,呈现在眼前.读书,不仅仅是享受景物的阿娜多姿.其实也是在扣问一扇扇古人的心扉,屈原的精忠报国、司马迁的忍辱负重、唐太宗的阔达心胸、明正德的荒谬无稽、岳飞的铁胆忠心……读书,让我们了解古代中国的兴亡盛衰,让我们感受到了西方爱情的伟大凄美.文学,向世人展现了憧憬与追求,任何人都无法拒绝这样的憧憬与追求.享受读书的乐趣,驾驭着心灵,去穿越时空,感悟自然,神游中西方.书,被人类喻为文明世界的“长生果”.书就是我的一个知心朋友,可以和它共同成长,享受着每一天的快乐.我每天都离不开书,它已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跟着书的步伐,走过千山万水,走进世界的新角落.读书,因感悟的积累而结果.让读书成为习惯,是一个古老而崭新的话题.关于读什么,怎么读.千百年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古人常说:“为学当先立宗旨”、“开卷有益”、“学贵心悟”、“学以致用”……为什么用同样的时间.读同样的东西收获却不同?一个重要原因是用没用心去感悟.读书,好比采花粉,写作才是酿蜂蜜.把千家的花粉采来,经过自己的酿造,形成了自己的思想,变成了自己的语言,生出了像自己一样风格的文章,这才是最最甜蜜的.过去一味的死读书,我行我素,终归一事无成.如今在读书时,有自己的思想,能表达清楚自己的思想,这才是到了读书的最高境界.拉开书幕,你能领略到远古的文化幽幽;看到人类进步与落后的相互碰撞;想象出千百年的人世轮回;抚摸到浮光掠影的时代金华.进步与落后泾渭分明;人生理想如彩虹横跨;事业奋斗如朱唇连雅;喜泣悲泪似流水徜徉,人情世故呈大浪淘沙.打开书的首页,融入书的海洋.你可以和远古亲切对话;你能和现代细诉衷肠;你能使人生顿然领悟;你能让心灵得到滋养.书会告诉你,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什么是天使与鲜花,什么是魔鬼与毒草.书还会告诉你,读书就是阅读人生,阅读生活,阅读快乐.读书就是关照生命,聆听自然,收藏阳光.男人读了书,将更加充实智慧,气宇轩昂;女人读了书,将更加清纯美丽,秀外慧中.书是一缕阳光,它能融化心间的冰凉,书是一缕春风,它能消除你内心的浮燥,书是一支蜡烛,它能使黑暗的心变得明朗,书是一种营养,它能让你精神强壮,书是一壶绿茶,让我们回味无穷……没去过庐山,却从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中感受到庐山瀑布倾泻而下的壮阔,没有到过泰山,却从杜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中感受到泰山的雄浑高大,没去过云南,却从沈从文中的《边城》中感悟到汇溪小城的妩媚动人.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顶一下(0)0%踩一下(0)0%

    爱伦坡的黑猫大概讲了一个什么故事

    黑猫

    我要讲述的故事十分荒唐,又十分家常。我并不指望读者相信它。否则我不是疯了么?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就是我的亲身经历。我没疯,也的确不是在做梦。明天就是我的死期,我要赶在今天把这事说出来,以求灵魂安生。我想马上把这些家常琐事公之于众,只求简洁明了,而不打算妄加评论。这些事让我惊魂难定,备受折磨,最终遭到毁灭。可我不想多作解释。这些事对我来说惟有恐怖,可对很多人来说,却似乎是夸夸其谈罢了。或许后世的某些智者会认为,这都是些不足挂齿的平常事,而那些比我更冷静更有理性的有识之士,则会更加明察秋毫。在这些人心里,我满怀敬畏的叙述,也许只是一连串因果相生的普通事件。
    我从小就性情温良。我软得出奇的心肠,一度成为伙伴们的笑柄。我特别喜欢动物,父母对此也百般纵容,给我弄了很多种宠物。我长时间和它们泡在一起。每喂它们一次、抚摸它们一下,我都快乐得要死。这种癖好与日俱增。长大后,人生的最大乐趣就莫过于此了。对着那些珍爱忠实而有灵性的狗的人,我压根无须多费口舌解说个中欣悦。兽类自我牺牲的无私爱意,总能让惯看人情冷暖的人刻骨铭心。
    我早早地就结了婚。让我高兴的是,妻子和我性情相投。见我喜爱饲养宠物,碰到中意的,她从不会放过任何机会,千方百计也要搞到手。我们养了小鸟、金鱼、野兔、一条好狗,一只小猴子,还有一只猫。
    那猫大得惊人,浑身乌黑,美丽非凡,而且特别有灵性。我妻子骨子里就迷信,一说到那猫的灵性,就绕不开古人对猫的普遍看法——所有的黑猫都是女巫乔装的。我不是在说妻子对此有多当真,我之所以提到这一点,不为别的,只是刚好想起而已。
    那猫名叫普路托,是我最心爱的宠物和玩伴。我包揽下喂它的活儿。在家里,我一抬脚,它就如影随形。即便我要上街,想甩开它也不容易。
    几年来,我和普路托一直这么相交甚欢。几年来,让我羞于承认的是,由于喝酒上了瘾,我也性情大变。我一天比一天喜怒无常,全然不顾别人的感受。我居然容许自己辱骂妻子了!甚至还对她拳打脚踢。我的宠物当然感受到了我的变化。我不理它们也就算了,可我还虐待起它们来。小兔子、小猴子、甚至那只狗,一旦想跟我亲热或碰巧跑到我身边,我都会毫无忌惮地蹂躏一番。然而对普路托,我还很顾念,没忍心下手。可我的病情却日复一日地加重——世上哪种病能比酗酒更可怕啊——那时普路托老了,脾气也有几分乖张了,最终,就连它,也成了我的出气筒。
    一天晚上,我从城里一个常去的地方醉酒而归,我以为普路托故意躲我,于是一把逮住了它。惊骇之下,它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我顿时恶魔附身一样,怒火中烧,忘乎所以,原本善良的灵魂似乎从躯壳逃逸而出。我酒性大发,一身狠劲。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折叠刀,打开刀子,攥住那可怜畜生的脖子,蓄意不良地把它的一只眼珠剜了出来。写到这幕该死的暴行,我不禁面红耳赤,一会儿灼热不堪,一会儿瑟瑟发抖。
    睡了一夜,酒醒了。神智恢复后,想到自己犯下的罪行,我的心头半是恐惧,半是悔恨。但这充其量不过是种暧昧无力的感觉。我的灵魂依然不为之所动。我又开始纵饮无度,很快就把那事忘得一干二净。
    当我沉湎酒香时,猫的伤势也在渐渐好转。眼珠被我剜掉的那个眼窝真是可怕,但它看来已不再感到疼痛。它照常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只是我一靠近,就吓得拼命逃窜。这是意料中的反应。我毕竟天良未泯,所以,看到曾经那么爱我的猫这般模样,不由悲从中来。但这股子悲伤马上就化作怒火,到后来,竟然演变为邪念,仿佛正是这股邪念,最终害我一败涂地。哲学上并不重视这种邪念,不过我深信,它是人心的一种原始冲动,是与人类须臾不离的一种基本心力,或者不妨说情绪。正是它,直接决定了人类的性格。谁敢说在明知干不得的情况下,自己干的坏事蠢事没有一箩筐?难道我们不是常常明知那么干犯法,还是全然不顾,飞蛾扑火一样管不住自己?哎呀,我就是受这邪念的左右,活活断送了自己。内心深处那股神秘难测的感觉,散发着惑人的气息,让我烦扰难安,甚至违背本性,为作恶而作恶——我被无形的力量推动着,继续对那只无辜的猫下毒手,最终害它送了命。一天早上,我残忍地用索套勒住猫脖子,把它吊在树枝上。我流着泪吊死了它。我痛悔不已。可我到底还是吊死了它。我明知那猫爱过我,我抓不住它的错;我明知吊死它就犯下了灵魂永难超生的死罪——如果有此可能,那罪恶就连慈悲为怀、让人敬畏的上帝都无法赦免。
    就在我干下那个伤天害理的勾当的晚上,我在睡梦中忽听有人大喊失火,惊醒后发现,床上的幔帐已着了火。整幢房子熊熊燃烧。我们夫妻俩和一个佣人拼死拼活才逃出火海。那场大火烧得真彻底,我在世间的所有财产都被焚烧一空了。从那以后,我万念俱灰。
    我并没脆弱到非得在灾祸和恶行间找出因果关系。我是想把事件的来龙去脉详述一遍,但愿不要遗漏任何环节。失火的次日,我前去凭吊了废墟。四壁崩塌,惟有一道墙还立在残砖断瓦中。那是我房间的一道墙,并不厚,在房子中央。我的床头就是靠在这堵墙上。墙上的灰泥大大阻隔了火势——我认为是新近粉刷的缘故。墙根前挤满了人,很多人似乎急欲发现点什么秘密,不错眼珠地查看着那道墙。忽然,人们连呼“怪事”。我好奇心顿起。凑近一看,天哪,白墙上赫然一个浅浮雕——是只硕大的猫!一只刻得鬼斧神工的猫!猫脖子上还有根索套!
    一看到这幽灵,我怎不以为是活见了鬼?我又惊又怕,转念一想,终是舒了一口气。我记得,那猫是吊在离房屋很近的花园里。火警一起,花园里片刻间就人潮汹涌。一准是谁割断绳子,把猫从树上放了下来,再从敞开的窗子扔进了我的卧室。那人可能是想把我从睡梦中砸醒。不过别的几堵墙倒下来,那可怜的死猫,就被挤压到了新刷的泥灰墙上。石灰、烈火和尸骸释放的氨气交互作用,墙上的浮雕也就赫然在目了。
    我上面细细道来的事实,不能说不惊心动魄,就算良心上不能自圆其说,倒也合情合理吧。但在我心魂深处,更其根深蒂固的,还是我的幻觉。几个月来,猫的幻影总是挥之不去,几个月来,我一直沉浸在说是懊悔又不是懊悔的模糊情绪里。害死了它,我竟然后悔起来。我在经常混迹的下等场所中,到处物色一只和普路托品种一样、外表也多少有些相似的猫,聊慰寸心。
    一天晚上,我坐在一个声名狼藉的酒寮里,正迷糊着呢,视线突然被一只盛放杜松子酒或朗姆酒的大酒桶拽了过去。除了那只桶,屋里的家具寥寥无几。一个黑咕隆咚的家伙,正卧在那只巨桶上养神。我刚才就盯着那桶看了一会儿了,奇怪的是,居然才发现上面坐着那黑东西。我走过去摸了摸,是只块头跟普路托一样大的黑猫。除了一个地方之外,它简直和普路托毫无二致:普路托通体乌黑,没一根白毛;酒桶上的猫,整个胸部几乎都被一块白斑覆盖了。那白斑有些模糊不清。
    有意思的是,我一触摸它,它就迅速站起身,呜呜直叫,还一遍遍蹭我的手。我的关注使它显得很高兴。正是我苦苦寻找的猫。我当场向店主人表示要买下它。不料店主却对猫一无所知,说是以前从没见过它,也就没开价。
    我继续爱抚它。要动身回家时,猫流露出跟我走的样子。我任它跟着,一边走一边俯身拍拍它。猫一到我家,马上乖顺得不得了,片刻工夫就博取了妻的欢心。
    可没过多久,我的心底深处就升起了一股对它的厌恶。真让我始料不及。到底怎么回事?我迷惑了。它显然是喜欢我的。它的喜欢却惹我嫌恶,令我恼火,慢慢地,变成仇恨。我的心里充满苦涩。我开始躲避它。羞愧加之对早先暴行的记忆,使我没动手欺侮它。几个星期过去了,我依然没动它一根寒毛。然而,时间长了,我心里渐渐生出一层说不出的憎恶,一瞄见它可恨的形象,就躲避瘟疫一样,悄然逃开。
    毫无疑问,这畜生招致我厌恶的原因,就是在我带它回家的第二天早晨,看到它和普路托一样,眼珠也被剜掉了一个。可我妻子竟然因而更疼爱它了。我上面说了,我妻子极其慈悲。以前我也这么慈悲。我曾因我的慈悲感受过无比纯正的快乐。
    尽管我对这猫日益嫌憎,它反倒愈加眷恋我了,可以说是寸步不离。这般执著,恐怕您确实难以理解。只要我一坐下,它就自觉地蹲在椅子下,有时跳到我的膝上,百般示好,实在让人生厌;我一站起来走路,它就缠在我两腿间,几乎将我绊倒;再不就用又尖又长的爪子钩住我的衣服,顺势爬上我的胸口。那会子我恨不得一拳把它打死,可却未敢造次,部分原因是,我总在那个时候回忆起上次犯下的罪行,但更主要的——我还是快点承认吧——我是怕极了那家伙。
    这层害怕,倒不是生怕冲动起来,管不住自己而犯罪——唉,我也说不清是不是这样。即使现在身陷死牢,我也简直羞于承认,这猫在我心底激起的惊骇,竟然因脑中幻象的存在而变本加厉。妻子曾不止一次地要我留心看这只猫身上的白斑,我说过了,这怪物跟我杀掉的那只猫惟一的不同,就是这块白斑。想必您还记得,这白斑虽大,原本倒是很模糊的,可随着时光的推移,它明显异于往日,不知不觉间,竟然轮廓分明了。长久以来,我的理性一直拒绝这一点,我宁愿把它当成幻觉。眼下,我一提这家伙就毛骨悚然。我因此而厌恶它,惧怕它。要是有胆量,我早送它上西天了。老天!这家伙居然是个极端恐怖的意象——一个绞刑架!哦!这是多么可悲可怖的刑具!这是正法的刑具,让人饱尝痛楚的刑具,送人命的刑具啊!
    至此,我已是沦落不堪。一只没有思想的畜生,因我轻侮地杀了它的同类,居然给我——一个上帝创造出来的人——带来了这样的灾难。呜呼,我再也不得安宁了。白天,这畜生纠缠不休,片刻都不放过我;夜晚,我时时从说不出有多骇人的噩梦中惊醒,醒来,它正往我脸上喷热气。我无力摆脱这一梦魇的具象。这畜生沉甸甸的肉身,一直压在心头。
    我身负这般煎熬,身上那点残余的温良便丧失殆尽了。意识中,全是见不得天日的邪恶意念。我平素就喜怒无常,而今,脾性越发极端,我开始痛恨所有的人和事。我管束不住自己,时常突发暗火。我完全没了判断力,一味放任自己。哎呀,妻子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可她毫无怨言,经常默默忍受我的暴虐。
    穷困所迫,我们只好住在一栋老房子里。一天,为了点家务事,妻子陪我去老房子的地窖。猫尾随我走下陡峭的阶梯,差点绊我个倒栽葱。我气得发疯,抡起了斧头。盛怒之下,我忘了自己曾孩子一样惧怕它,因了那惧怕,我至今没对它下手。此刻我却记不得这些了。我对准这猫一斧砍去。如果斧头像我想的那样落下去,这厮当即就得毙命。谁知,妻子一把攥住了我的胳膊。她这一拦不当紧,我被激怒了,狂暴得热血冲顶。我挣脱她的手,一斧子劈在她的脑壳上。她都没来得及呻吟一声,就当场送了命。
    干完这天理难容的杀人勾当,我立刻就苦苦思索藏匿尸首的事了。我知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要想把尸首搬出去,都有被邻里撞见的危险。种种方案走马灯一样在脑子里穿梭。我一会儿琢磨着剁碎它来个焚尸灭迹,一会儿想着在地窖里挖个洞埋了,再一转念,又思忖干脆扔到院子的井里去,或者像平日装货一样装进箱子,找个搬运工弄出去。后来我灵机一动,突然想出一个自认万全的计策:我决定把尸首砌进地窖的墙壁里。据记载,中世纪的僧侣就是这么把殉道者砌进墙壁的。
    这个地窖派这个用场再合适不过。地窖的墙壁造得不牢,新近又用粗糙的灰泥彻底粉刷了一遍,因地窖潮湿,灰泥还没干燥。巧的是,墙上有个地方,本是虚设的烟囱或壁炉,经填补后,也就跟别处毫无二致了。我确信自己很轻易地就能把这儿挖开,塞进尸首,再把墙原样砌好。保管谁都看不出任何破绽。
    我照这个法子干了起来。我找了根铁棍,一下子就把砖头撬开了。为免尸首倒下,我很仔细地把它靠在里面的夹墙上。接着,没费劲就把墙堵死了。为了防止留下痕迹,我搞到石灰、黄沙和一些毛发,调配出的灰泥跟旧灰泥没什么区别,仔细地涂抹在新砌的砖墙上。粉饰太平之后,我感到很满意。墙壁看上去就跟没动过一样。连散落在地上的垃圾,我都万分谨慎地清扫干净了。我得意地四周打量一遍,心想:“总算没白忙乎。”
    接下来,该揪出那个制造惨祸的家伙了。我已横下心来,坚决要置它于死地。如果它现在出现在我面前,它必死无疑。可在我怒发冲冠的时候,那狡诈的家伙已脚底抹油了。它自然不会往枪口上撞。这蹲伏在我心口上的可恶畜生终于消失了。我如释重负,幸福得无以复加。猫一整夜都没露面。自从它来到我家,这是我睡上的第一个安稳觉。是啊,即使灵魂背负着杀人的重担,我依然睡得很香甜。
    第二天过去了。第三天也过去了。带给我巨大痛苦的猫还是没出现。我这才重新自由呼吸。哈!这怪物吓得逃之夭夭了!眼不见心不烦,我像是进入了极乐世界。杀害妻子的滔天大罪居然只在心头泛起一丝涟漪。警察调查过几次,被我三言两语就打发了,他们甚至还来搜了一次家,当然也没找出任何蛛丝马迹。我于是认为,将来的幸福有了保障。
    不料,在我杀死妻子的第四天,家里开进了一队警察。他们又严密搜查了一番。藏尸的地方隐蔽得超乎想像,我自然一点都不感到慌乱。警官命令我陪他们四处搜查,连旮旯缝隙都没放过。搜到第三遍或是第四遍时,他们终于下了地窖。我连眼皮都没颤动一次,心跳平静得如同睡眠者均匀的呼吸。我从地窖这头走到那头,双臂当胸而抱,简直是来回漫步。警察完全对我放了心,都准备走了。我乐不自禁,为了表示得意,也为了让他们加倍相信我是无罪的,我恨不得马上说些什么,哪怕就一句也行。
    他们刚抬脚跨上台阶,我还是忍不住开了口:“先生们,承蒙你们不再那么怀疑我,在下深感欣慰。祝各位身体健康。还望多多关照。对了,顺便说一句,这地窖非常坚固。”(我越是想说轻松点,越不知道究竟说的是什么)“这地窖可以说建造得太好了。这几堵墙,先生,要走了么?这几堵墙砌得很牢。”说到这里,我故作姿态起来,神经兮兮地抓起一根藤条,冲着藏匿爱妻的砖墙使劲敲打。
    主啊,把我从大恶魔的毒牙下拯救出来吧!敲击的回响尚未归于沉寂,就听得墓穴里传来了回应。是啼哭声。哭声开头还瓮声瓮气,断断续续,像孩子的抽泣。随即迅速变成尖锐的长啸,极为异常,惨绝人寰。这声声哀鸣,半是恐怖,半是得意,惟有地狱里受罪冤魂的惨叫和魔鬼见到遭天罚者的欢呼交相呼应,才有这样的效果。
    我当时的想法说来荒唐。我头脑昏沉,踉跄着走到对面那堵墙边。阶梯上的警察惊惧万状,一时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才有十来条粗壮的胳膊挥舞着撞向墙壁。整堵墙全倒了。那具尸首笔直地戳在大家眼前。尸首已腐烂不堪,凝满血块,头顶上,蹲伏着那只骇人的猫,张着血盆大口,独眼里冒着火。原来是它捣的鬼。先诱使我杀了妻子,后用叫声报警,把我送上绞刑架。我竟把这怪物砌进墓墙了!
    (1843年)

    爱伦·坡黑猫故事大意

    爱伦·坡有一篇侦探小说《黑猫》,写的是一个人由于酗酒从善良变得暴躁,将他原本珍爱的黑猫普路托剜去了眼睛,黑猫从此对他敬而远之,在这里爱伦·坡有一段话是这样的:“我毕竟天良未泯,因此最初看见过去如此热爱我的畜生竟这样嫌恶我,不免感到伤心。但是这股伤心之感一下子就变为恼怒了。到后来,那股邪念又上升了,终于害得我一发不可收拾。关于这种邪念,哲学上并没有重视。不过我深信不疑,这种邪念是人心本能的一股冲动,是一种微乎其微的原始功能,或者说是情绪,人类性格就由它来决定。谁没有在无意中多次干下坏事或蠢事呢?而且这样干时无缘无故,心里明知干不得而偏要干。哪怕我们明知这样干犯法,我们不是还会无视自己看到的后果,有股拼命想去以身试法的邪念吗?”然后,此人将黑猫吊死在树枝上,当晚,这人家里起火,烧得家财散尽,只有一面白墙壁不倒,上面有一层浅浮雕,赫然是一只猫,脖子上还挂着绳索。他虽然用科学向自己解释了一通,但还是心存害怕,后来又从酒吧带回了一只与普路托相似的猫,这猫被带回家的第二天就不知被谁剜掉了一只眼睛,这使得他对这猫又深恶痛绝又害怕。一天他失手杀死了自己的妻子,然后想出了一个绝妙的隐藏尸体的方法——把尸体砌进墙壁。之后他发现黑猫竟同时不见了,心里充满了恐惧,在警察搜查他的家时,墙壁里发出了猫叫,原来他在慌乱中将猫与尸体一起砌进了墙壁。之所以如此详细地讲述情节是因为这篇小说写出了一连贯的潜意识,由于酗酒而暴躁,由暴躁而愧疚,由愧疚而恼怒,由恼怒而恶向胆边生,而后又由于愧疚而恐惧,由于恐惧而又暴躁,总之心理描写层层推进,丝丝入扣。
    再看《魔道》这篇小说,写主人公在火车上对对座的黑衣老妇人产生了怀疑,这怀疑继而变成恐惧,他疑心老妇人是个妖怪,接着联想到西洋的女巫和《聊斋志异》里的鬼怪形象,在一连串的胡思乱想之后,他又觉得这不过是一个平常的衰老于生活的妇人,接着他便安心欣赏窗外的风景,看到一个大土阜,又联想到王妃的陵墓,这时,有了这样一段描写:“他们会发现一个大大的石室,中间有一只很大的石供桌,上面点着人脂煎熬的油灯。后面有一个庞大的棺材,朱红漆的,当然,并且还用黄金的链吊起着。还有呢?他们就把那棺材劈开来,是的,实演大劈棺了。但是并没有庄周跳起来,里面躺着一个紧裹着白绸的木乃伊。古代的美貌王妃的木乃伊,曳着她的白绸拖地的长衣,倘若行到我们的都会里来,一定是怎样地惊人啊!……惊人?还不止是惊人,一定会使人恋爱的。人一定会比恋爱一个活的现代女人更热烈地恋爱她的。
    如果能够吻一下她那放散着奇冷的麝香味的嘴唇,怎样?我相信人一定会有不再与别个生物接触的愿望的。哦,我已经看见了:横陈的白,四围着的红,垂直的金黄,这真是个璀璨的魔网!”这已经发展到了一种变态的性心理,注意这里出现的颜色,白,红,金黄。
    然后,思维又有了跳跃:“也许石室里是乌沉沉的。也许他们会凿破七重石门,而从里面走出一个神秘的容貌奇丑的怪老妇人来的。是的,妖怪的老妇人是常常寄居在古代的catacomb里的。于是,他们会得乱纷纷地抛弃了鸦锄和鹰嘴凿逃走出来,而她便会得从窟穴里吐出一重黑雾来把洞口封没了的。”主人公的心理已经从性转而为恐怖,这里出现的颜色是乌沉沉和黑。他看着对面的老妇人,又怀疑她是妖怪了,这时幸而他已到了目的地。
    但恐惧并不因此而终止,他在朋友家里端着茶杯看着窗外的大雨,惊骇地发现老妇人的黑影出现在远处的竹林底下,他“完全给恐怖、疑虑和愤怒占据了”,但其后发现那黑影不过是玻璃窗上的一块污渍。
    他在傍晚出门散步,这里又有一段潜意识的描写,“种种颜色在我眼前晃动着。落日的光芒真是不可逼视的,我看见朱红的棺材和金黄的链,辽远地陈列在地平线上。还有呢?……那些一定是殉葬的男女,披着锦绣的衣裳,东伏西倒着,脸上还如活着似的露出了刚才知道陵墓门口已被封闭了的消息的恐怖和失望。”朱红和金黄又出现了。接下来是“贵重的东西都是黑色的。印度的大黑珠,还有呢,记不起许多了,听说西藏有玄玉……但总之黑色的女人是并不贵重的,即使她们会得舞Hula,女人总是以白色的为妙……”颜色已经与恐惧、情欲等种种情绪联系在一起。散步到古潭边他碰到了一个正在洗涤的村姑,有了这样一段心理描写:“这倒并不是等闲的景色,至少在我是满意了。她洗些什么?白的,绞干了。现在,这是一块红红的……‘休洗红,洗多红色浅’这古谣句浮起在我脑筋中了。我倘若对她吟着这样的谣句,她会怎么样?不,这太迂了,她不会懂得一个字。她并且不会觉得这是一种调笑。”红和白在这里确切无疑地表露了主人公的猥亵心理,但是恐怖接踵而至,他又将村姑的母亲看成了黑色的妖怪。
    晚餐时,红的番茄,陈夫人在黄色灯光下掩映成白色的淡红绸洋服,涂着胭脂的嘴唇,使他陷入了与陈夫人接吻的性幻想中,以致第二天他看到陈夫人坦然自若时心里不胜恼怒,而陈夫人怀里的黑猫又使他产生了恐惧,进而他认定陈夫人就是昨天那个黑色女巫的化身了。
    主人公回到上海后,戏院大黑字的卡纸、黑啤酒都令他联想到黑衣的老妖妇,而他穿着白绸衣服的老情人令他联想到陈夫人,又由陈夫人联想到妖妇,他的情欲彻底与恐惧合流。回到寓所后,收到一封通知他女儿死去的电报,结尾处,“使我毛发直竖的,我看见一个穿了黑衣裳的老妇人孤独地踅(音学)进小巷里去。”
    对于《魔道》这篇小说,评论界褒贬不一,1992年施蛰存曾这样说:“在《魔道》这一篇中,我运用的是各种官感的错觉,潜意识和意识的交织,有一部分的性心理的觉醒,这一切幻想与现实的纠葛,感情与理智的矛盾,总合起来,表现的是一种都市人的不宁静情绪。”有人觉得文章最后关于女儿死去的电报是败笔,我认为是点睛之笔,这是一处引人遐想的若有丝无的笔触,既可以来解释主人公的抑郁和恐惧,又能让人产生疑问:为什么女儿不同他住在一起,为什么周末去度假也不看女儿,究竟他早知女儿病重还是一无所知?这其中的想像空间是很大的。这篇小说是我认为施蛰存所有小说里潜意识描写最出色也是技巧最圆熟的作品,其恐惧的层层递进膨胀及结尾处忧伤孤独的突然一击,是比爱伦·坡的《黑猫》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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